2019年10月30日星期三

資深大律師乎? 訟棍乎?




今之乜乜物物, 大多是四維八德全無, 其實不過是前清的訟棍而已。

如此大律師, 不知羞恥, 砌詞狡辯,人性全無, 無視法律,漠視社會道德, 不能稱之為人!

這些年青人是誰蠱惑出來犯險, 蔑視法律, 社會公義, 不就是如你的法律妖人, 余若薇, 梁家傑等等把法律及民主扭曲,煽惑年青人上街犯險, 當他她們以完全没有人性的手段燒打警員及老弱婦孺時,駱大律師, 你看見他她們的傷勢, 你有没有出過一句聲去講公義, 法治???

為什麼這些年青人會在暴動現打砸燒現傷勇武殘忍?是誰的錯…?官迫民返?

過去二十多年, 上街示威不斷, 有没有出現過以武力熱打燒警員, 長毛他們動口不動手, 警民相安無事, 為何佔中三子, 這些抗爭人士要用武! 駱大狀, 請翻看佔中到這次, 誰先挑釁動武!!!

香港警方所使用武力是全世界最節制, 但是, 在現塲互相攻擊時, 這些年青人的手段溫柔嗎…你說呢! 你當過警員没有…? 在互相對打時, 你教教怎麼可以控制力度, 不是你傷就是我傷, 這些年青人甚至用到漒水,NT cutter ,你駱大狀又為何不說話!

當某種武力不能完全制服暴徒時, 無法不用更大武力, 駱大狀, 你有没有親臨現塲看看暴徒的無比勇武!

不作不死, 他她們為什麼要去暴力打砸所有一切?你怎解釋, 香港的示威活動最自由, 最民主, 警方二十多年有没有動過任何武力…?

就是今年, 幾次和平示威的塲合, 警方都忍讓, 再問駱大狀, 是那天, 是何人先動武暴打幾名並未有防暴裝備的警員????

那些食了幾十年米的高知, 完全不理會這些事實, 如今攬炒慈悲, 公義, 姑息養奸, 不先規勸年青人重回法治, 重回民主, 重回理性, 重回認真探討香港應走什麼路, 這些人的過往人生經驗去了那? 隔岸觀火, 亂販賣慈悲, 可嘆也!!!

還有, 駱大狀這些不食人間煙火, 只美食佳餚冷氣房間過日子, 或是某些隔岸觀火的人, 滿口正義慈悲, 但是完全没有同理心! 雙重標準, 偽善偽正義! 你看看, 那些天天日日夜夜背著不知多少公斤設備的差人, 食無好食, 瞓無好瞓, 今天這個同袍被淋漒水,昨天幾多個同袍受傷入院却得不到應有的治理, 什至被醫護欺凌侮辱, 上午被通知子女在校被欺凌, 下午聽到妻子在地鐵站被人肉出來群毆, 又知道辛苦拘捕得來的暴徒一上法庭便被釋放, 站在差人面前的“可憐學生”不停辱罵差人的老母, 不停用强光照射眼睛, 不時被這些“可憐學生”掟的磚頭掟中, 這一切, 一切, 你駱大狀及隔岸觀火的天主教徒為什麼所有慈悲理性公義却無影無形, 警察是人, 警察接受的訓練没有一科叫聖人或超人, 警察只是普通人接受一份由法律付予的維持正常社會秩序的人, 他完全有七情六慾, 當他們面對種種對他們不公的侮辱及攻擊時, 而且在拘捕這些人的時候, 這些人會不會朿手就擒, 他們在未完全受到控制時, 他她們又踢了, 打了差人多少呢, 駱大狀及某些天主教徒又有冇代入的同理性去看問題????公道嗎,公平嗎! 一個十多小時都是在緊張惶恐的人, 要去博擊這些暴徒時會留手嗎?你去做吧, 你去仁愛吧, 你去慈悲吧, 你的子女手機跟你說,在校被老師,同學拳打腳踢, 你還會做佛嗎?當你老婆被人打時, 你會冷靜嗎?

這一切,一切, 你為何完全不理會!!!不同情!!!就因為他們是要維持這社會安定! 他的職業及家人就要受到侮辱嗎?

再說一句, 一個幾十年刑事大狀, 有這樣無恥的反應, 並不稀其, 因為你們的財富完全是扭橫折曲,替犯罪者去尋章斷義在法庭不理善惡强辭奪理的技巧換來的, 以前人給你們的名稱"狀棍""訟棍", 於今更覺合適!!!

請看駱大狀給他友人的信, 一片胡言, 絶對適合他的職業!

【香港電台香港家書】大律師公會執委、資深大律師 駱應淦—要求有勢力有公權者道歉並不可恥







Peter:
老同學,你好嗎?不經不覺,已經相識過半世紀了。

我倆同一年出生,一同讀法律,一同畢業,一同進入司法界。你還記得嗎?,我19歲時,是你教會我游泳的。這些年間,與你一同走過無數高高低低的山谷,更加一同經歷了香港幾十年來的起起跌跌,風風雨雨。

我明白你為何會覺得奇怪,我作為一個刑事大狀,涉獵刑法40年,多年培養出來的專業,理應難以容忍有人明目張瞻地犯罪、破壞法治。的而且確,今時今日的種種衝突,都衝擊着我固有的認知、信仰、甚至價值觀,令我覺得特別痛苦。

你會說,近日的衝突之中,不少在讀中學的少年,他們堵路、 嚴重破壞、甚至傷人等等,公然違法,如何能視而不見?要良好守法的公民支持純綷的犯罪行為,支援年輕人犯法,相信並非香港過往堅守的價值。

但是,我們撫心自問,如果這些在被制服後,仍然被執法人員打到頭破血流,身體嚴重受傷的年輕人,是我們的親生子女,或是我們的孫女?我們會作何感想?

這些年輕人在被捕過程中和之後身體都會嚴重受傷,我們又有何感受?事實上,香港和國際社會有很多人也同情這班為改變制度不公而努力的年輕人。當年輕人準備好犧牲自己的自由甚至生命,來換取改變時,制度有聆聽、有讓步嗎?正所謂,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我們不可以也絕不能寬恕暴力。我認識的人,但凡是有學識,有理性的,都沒有寬恕參與暴力破壞的示威者的。但僅僅譴責有何用?這不會觸及問題的根源。

回到一切的起點,我們必須緊記。是政府要硬闖,在社會未有共識時,強行通過《逃犯條例》修訂。是這些年輕人用武力堵住了進入立法會的通道,並與警察發生暴力衝突後,政府才不得已暫緩。很大程度上,是那些掌權者的頑固,播下了暴力的種子。

更遺憾的是,當政府政策愈趨集權化,負責執法的警方都成為問題之一。6月開始,警方發射催淚彈生活化;暴打已被制服的示威者;近距離無差別發射胡椒噴霧的片段俯拾皆是;於警署內向被捕人被施暴的投訴已是常事。

但警方只是不斷否認濫權及犯錯。而在 10月1日槍擊18歲示威者發生後的幾個小時內,警務處處長立即把這種行為正當化,並稱其「合法」、「合理」。但我們知道,基本的國際準則會要求在事後全面調查並公開報告 。

其實,要求有勢力,有公權,有武器者問責,並不羞恥。警務人員作為被賦予公權同擁有各種各樣殺傷力不等的武器的紀律部隊,無論是面對市民大眾定示威者時,都不可以使用過份及不必要的武力。但現實中,警察漠視警例隱藏身份,試問平民百姓如何識別警察的身份?如何要求違法警察承擔責任?

沒有人低估執法者的困難,但是警方有展示出應有的理性與克制嗎?任意拘捕司空見慣,平民百姓因向警察叫囂也被捕。如此作為所犧牲的,是我們長久以來習以為常和引以為傲的準則和程序,以及對警方專業的肯定。

如今,我作為執委之一的大律師公會,已正確指出有關法律問題及就此提出意見。指出問題的癥結在於冥頑的政府,並不等於漠視暴力,反而是大律師公會捍衛法治的應有之義。

除了守法,法治當然亦包含其他同樣重要元素,包括對人權和公民權利的尊重 、公開及問責的行政機關、於三權分立原則下有效的相互制約及平衡,以及獨立的司法機構。這些元素皆缺一不可。社會的不同界別,尤其是掌有公權力的政府,都有責任堅守這些基本價值和制度,因為它們正是令香港特別行政區獨一無二的基石。

解決現有的問題,我認為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是重中之重。唯有將事件真相查出,才可以還各人一個公道。但可惜,大律師公會打從7月開始,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查612及7月1等事件,至今接近4個月,政府卻充耳不聞。

Peter,雖然多年來,我們的政見往往很不同,但我們都懂得尊重大家的想法,所以依然是好朋友。
無論今天的香港有多撕裂,我依然相信,明天會更好!大家保持樂觀,希望幾年之後,一同共享收成期!
駱應淦
2019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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