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4日星期五

香港啟動“緊急法” 當年出此法防的是共產黨。



香港啟動“緊急法”

當年出此法防的是共產黨

52年第1次

除了《緊急法》的權限之外,香港政府還可透過《公安條例》宣布香港戒嚴。若事情繼續無法收拾,則可透過《基本法》要求中國政府介入頒布戒嚴,甚至派出軍警接管香港。

香港啟動《緊急法》:52年來第一次,《禁蒙面法》5日0時生效

"《緊急法》啟動了。"香港特區政府4日下午3點正式啟動《緊急法》,授予特首林鄭月娥與其執政團隊越過立法會程序、直接頒發緊急法令的臨時權力——根據緊急權力,林鄭政府直接通過了《禁蒙面法》,自2019年10月5日0時開始,任何人不得在集會時蒙面,或阻礙警方辨識身份;全港各級學校也收到相應命令,除了健康宗教因素外,"全面禁止學生與教職員帶口罩"。

林鄭月娥不斷強調,雖然香港動用了《緊急法》,"但不等於香港已經進入了‘緊急狀態’",並承諾在10月16日立法會新會期開始後,會將《禁蒙面法》送交議會使之常態化——但數千名憤怒且無法接受的香港反對派民眾,卻在林鄭頒布命令之前湧上街頭,悲憤地怒吼發誓"一定抗爭到底"。

《禁蒙面法》的禁令範圍,包括面具、口罩、塗料...或任何阻止身份辨識的物品裝備;但因宗教、健康,以及以香港警察為首的"職業需求性"蒙面,則屬合理範圍,不受禁令限製。

港府表示,在《禁蒙面法》的規定下,若有人"犯法蒙面"最高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與2.5萬港幣的罰款;同時警方有權力要求受檢人揭示真身、摘除面具,若有人不配合警方執法,則最高可判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

記者會中,林鄭特別強調了"學生"、"年輕人"參與"暴徒行動"的問題;香港教育局也於同一時間,向全港各級學校下達指令,除了健康、宗教、特殊合理並獲通報批準的需求外,"全面禁止學生、教職員,於校內或校外配戴口罩面具。"

"為了阻止暴力,使用《緊急法》是一個困難、但必要的決定。"林鄭表示,"《緊急法》雖然有‘緊急’二字,但不等於香港已經進入了‘緊急狀態’。"

《禁蒙面法》的罰則一度傳出"最重刑期10年"的消息;但由於香港的金融地位相對敏感,擔心市場信心崩潰的港府最終"仍勉為較輕手"。

林鄭月娥不斷強調"香港沒有進入‘緊急狀態’",主張香港的投資環境並不會因《緊急法》的啟動而受到具體影響;之後,透過《緊急法》製定的《禁蒙面法》,也將於10月16日立法會恢複開會後,送交議會討論,遵循程序完成立法。

全名為《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的《緊急法》,是大英帝國殖民政府留下來的較為爭議的權力。其立法起源是1922年的"香港海員大罷工",當時香港的華裔船塢工人為了爭取薪資談判、改善歧視問題,而串聯發起抗爭;但時任英國駐港總督卻認為,華裔工人罷工很可能是受到"孫中山政府煽動"的共產黨陰謀,因此才製定了《緊急法》,賦予港督與其執政內閣鎮壓罷工用的緊急權力。

1967年香港的親共組織為了響應中國文化大革命,以反英抗暴為號召發起了"六七暴動"。英國殖民政府這才進一步擴大了《緊急法》的權力範圍,讓港府有權直接對通訊、出版、入出境、貨物進出口、逮捕、羈押與驅逐出境做出緊急處置,"直到政府決定什麼時候要解除緊急狀態為止。"

盡管1967年擴權的《緊急法》,有賦予港府過大權力的問題。但在1997年香港移交給中國管製後,《緊急法》仍近乎原封不動地保留下來——盡管該法自1967年後就不曾重啟用,直到2019年10月4日為止。

在10月4日啟動《緊急法》之前,香港政壇一度傳言"港府正盤算著‘加辣’手段",包括頒布"宵禁"、或者強製關閉網絡論壇等手段。甚至連《禁蒙面法》的罰則也一度傳出"最重刑期10年"的消息;但由於香港的金融地位相對敏感,擔心市場信心崩潰的港府最終"仍勉為輕手"。

除了《緊急法》的權限之外,香港政府還可透過《公安條例》宣布香港戒嚴。若事情繼續無法收拾,則可透過《基本法》要求中國政府介入頒布戒嚴,甚至派出軍警接管香港;但與此同時,香港也將施行中國國內法,"一國兩製"的承諾也將自此滅亡。

林鄭月娥强調,自己的行動"全是為了‘止暴製亂’",但現場的外國媒體卻對港府啟用《緊急法》的決定,一如既往,負面視之。

英國《Sky News》的記者就質問:香港民間抗爭的兩大關鍵訴求、唯一公認能平息社會兩大怒火的選擇——啟動"獨立調查委員會";或者林鄭月娥辭職下台——港府都一直回避不作為,現在林鄭又啟動《緊急法》,"怎麼看港府都像是在火上加油,而不是減壓和解。" 但這些外國傳媒為什麼又對目前香港暴亂份子的打砸燒圍,瘋狂毆打無辜市民的過激行為却視而不見? 而所謂獨立調查委員會究竟有什麼用處? 找誰做委員?又有誰敢做委員? 不論調查結果如何,都是無法解决,因為這次暴亂的深層次原因,夾雜多種因素,並不純是“反送中”,還有國際上的角力,臺灣的領導人大選、中國內部的反貪腐鬦爭與及中國內部的權力鬦爭,什麼成員的委員會可以完全做到各方能接受的調查結果呢? 這只不過是這次暴亂的幕前幕後國家、團體及各種人士掩飾發起暴亂目的及手段的遮羞布,還有是更大的陷阱而已,這些外國不同背景的所謂傳媒借此炒作及羞辱特區政府而已!

同時,也有外媒提問:雖然港府認為《緊急法》已是終極手段,但客觀來看,反對派港人抗爭反而會受此刺激、根本不會因《禁蒙面法》而止息——那麼假設《禁蒙面法》無用,港府還有甚麼辦法、或者說什麼空間,能在中國政府不介入的前提下,對應香港社會的反對派怒火的暴亂呢?

"我們會繼續努力,理性溝通、反對暴力。"對此,林鄭月娥只能作此表示。

老安輯改自轉角國際 於2019-10-04

香港亂局如何理解…?










































這篇文字,其實在互聯網已經流傳了超過一星期,不過昨天,某曱甴作反中心向全港市民宣稱他們已經成了香港臨時政府,狂言要接管香港,老安惘然! 悲然! 痛然, 又無力無奈,故登此文,希望一些未讀過的有機會去讀一讀。

作者:周國正

香港浸會大學中文系退休教授

一. 港府態度

香港亂局,可以這樣理解:

特首林鄭月娥最初堅持通過《逃犯引渡條例》, 但後來忽然在6月15日轉為擱置(近三個月後的今天更完全撒回),可能是要避免在中美貿易談判中燒起另一火頭。 其實林鄭月娥對香港的泛民主派有認識,本來知道不應退讓,否則只會被理解為示弱,令對方坐大; 與泛民打過交道多年的人,不難具備這種認識:

香港泛民是很特異的政治人物,一般搞政治的,都知道政治是妥協的藝術,尤其是在彼此強弱懸殊的情況下,稍有政治智慧,都懂得見好就收的道理,否則就會如《韓非.亡征》所言:

''國小而不處卑,力小而不畏強,無禮而侮大鄰,貪愎而拙交者,可亡也。 -----恃交援而簡近鄰,怙強大之救而侮所迫之國者,可亡也''。

97回歸初期,連司徒華、 李柱銘等重量級泛民都因中央對港政策的寬鬆而大感意外,到2003年撒回第23條立法,2012年撒回《德育及國民教育科》,中央和港府都是息事寧人,一再滿足對方要求,但泛民卻毫不領情,只是得寸進尺。 早期中英聯絡辦事處主任薑恩柱的名言"香港是本難懂的書",也當是就此而發的慨歎。

今天更非比從前,除了傳統泛民之外更有一大批大中學生,他們一般鄙棄傳統泛民,視為只尚空言,多年來一事無成的dead wood,兩者之所以站在同一陣線,只基於一個共同點———都是反政府、反中而已。 這些青少年大部份固然只是參與和平示威的''和理非"派(和平、理性、非暴力),但也有不少已經變成暴亂份子; 這些人非常善於''獨立+思考",獨立者- ------完全不參考學者智者的意見,完全不顧慮行動可能引致的後果,完全不肯易位思考以瞭解對方立場,甚至完全不理會如何與同儕協作方可成事; 思考者-- ----想到什麼就做什麼,充份體現了2014年占中事件時出現的名言------你不代表我。 他們名副其實是烏合之眾,衣如烏鴉,以Telegram隱蔽方式聚眾鬧事,事後即作鳥獸散,他們既無組織,又無頭領,無一人能代表全體,商談、退讓? 不知與誰商討、向誰退讓? 與虎謀皮還可以見到老虎,與魅謀皮就完全白費氣力了!

今日亂局如斯,真是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尚幸警隊仍能不避艱難險阻,不畏惡言詈罵,仍然緊守崗位,堅定執法。

二. 暴亂內因

這次香港動亂,一般認為肇因於《逃犯引渡條例》,不錯,技術上而言正確,但這只是表像,不是本質,只是觸媒,並非本體。 就如一次大火,點起火頭的可以是支火柴,但造成一片火海,本身必須另有大量的易燃物; 吹熄火柴很容易,但只要易燃物仍在,大火就仍然繼續燒下去,就算這次連大火也撲滅了,以後另一支火柴、另一個煙蒂、另一次泄電,甚至另一天日常的煑食燒水,也總會再一次又一次做成火災。

這正正就是今日香港的情況,《條例》先是6月擱置,繼而9月撤回,但仍然野火燒不盡,此熄彼又生; 因為瞬間已經擴大為"五大訴求",特別是其中的"雙普選",涉及所謂更"深層次"的政治問題了; 不過,這"深層次''有多深?

香港人向來是政治冷漠的經濟動物,這點舉世聞名; 我整個教學生涯都是與青年打交道,其中對歷史、政治、國際事務,不要說認知,連稍有興趣的也如鳳毛麟角,和我們六、七十年代那種熱切探求、思考、討論大不相同,這也是我多年來的感慨。 怎麼一刹那之間,會忽然冒出那麼多具有高昂政治意識,願意為民主自由而戰鬥的青少年?

他們之所以忽然熱衷於政治,特別是雙普選,是由於接受了一種非常簡單,也因而完全不用思考就可以深信的說辭-------今日的種種困境,都是由於現時政府施政向地產利益及內地利益傾斜,港人成了犧牲品,一旦實現雙普選,就可以選出代表港人利益的特首,問題即會迎刃而解。 好! 就算這種說辭起了醍醐灌頂之效,令他們一下子從迷夢中驚醒過來,不過,也完全無法解釋為什麼其中的暴亂者會對另一方產生那麼強烈的仇恨,極端至要發人家庭私隱,務求可以罪及妻孥!

七月開始示威者在香港赤鱲角機場出動,何以是赤鱲角機場? 其實什麼地方都沒大關系,找個地方鬧事而已。 為什麼參與者眾多,而且其中的暴亂者行為如此狂暴? 我們必須瞭解真正的"深層次"原因:

示威者忿懣、暴亂者狂暴,其實與政治訴求、政治取向無關,只是一種情緒反應,通過種種常人做不出來,甚至無法理解的行為,把內心的焦慮、不安、挫折、忿怒發洩出來。

我的學生之中不少也是如此,念大學時好好的很"正常",現在卻大大變了樣子,雖然還未至於狂暴,但忿懣的卻絕不少見; 他們由二十多到四十多歲都有,房子沒有,有的只是孩子; 工資可以維持目前生活,每年也去度度假的,看似很middle class,但實際上沒什麼積蓄,更千萬不能失業,因為一失業就一無所有,不知如何是好。 可惜的是,他們又不能不擔心失業,因為職業穩定性正正是現代社會所缺乏的,這是長期困擾他們的夢魘。

他們的世界,和上世紀六、七十年代我們所認識的很不相同。 那個年代,找到工作,通過試用期之後,只要勤勤懇懇就可以安穩地升職、加薪、做到退休,還有頗為不錯的退休金。 但今天終身雇用制已經近乎不存在了,一般只是兩三年合約,到期還要按種種指標進行評核,最壞的情況是: 即使你沒出問題,但只要不夠好,也要另謀高就;當然,他們也可能沒察覺,一般現時的大學生和六、七年代的大學生相較,不同的不僅是他們的世界,而且也包括了他們的能力,更重要的是他們的態度,不過懂得如此自省的人很少,他們只會為此而忿忿不平,你們這一代所享有的,為什麼我們竟然沒有?

沒房子、沒積蓄、沒職業保障,不時還要顧慮如何通過那些評核,父母輩那種生活無從企及,退休之後那幾十年更是想也不敢想,hanging by a thread,日積月累之下哪一個''正常人''不變得焦慮、不安、挫折、忿怒?

怒氣怎樣發洩? 你固然可以對空大喊,但總不及弄個實實在在的bogeyman出來讓自己揮拳痛毆來得痛快。 現成的bogeyman有二(一般合而為一): 港府+內地; 這兩個bogeymen,在不少香港及西方傳媒筆下一片黑暗,不僅是罪惡化身,而且是一切罪惡以及自己種種困苦之源,罵起來時候最容易站在道德高地,既感到自己理直氣壯,又絕少受到挑戰,在make believe之下,成為示威者責難謾罵,暴亂者衝撞攻擊時仍然可以心安理得的noble pretext,這樣的easy target到哪里找? 自然成為最佳選擇。 已經有人指出過: 內地這十多二十年來發展越來越好,但港人對內地的接受程度卻越來越差,令人費解; 其實道理很簡單,差的不是內地,而是港人自己,他們的生活境況越來越差,不滿越來越大,投射出來,對bogeymen也越來越討厭,罵得越來越激忿。 近年來社會上的戾氣、旺角暴動、視內地人為蝗蟲、謀求香港獨立等等我們覺得瘋狂荒誕的現像,很大程度上都可以從這個角度去解釋。

看不到前景,絕望感造成憤世嫉俗的心態,最極端甚至要和bogeymen''攬住一齊死"(《尚書》''予及汝皆亡"的粵語版)。 那些人所做的,不是經過冷靜思考,有計畫按既定邏輯進行的理性行為,而是心理鬱結非理性的激烈宣洩,所以擺事實,講道理當然不會奏效; 有人提出要建立溝通平臺,展開誠懇的對話云云更只能是對"話''而已。

三.外緣因素

另一方面,也有相應條件的配合:

1. George Orwell說過: "The most effective way to destroy people is to deny and obliterate their own understanding of their history",一個群體之能否凝聚為一個民族,決定於成員之間能否具有一共同歷史,在其中產生彼此一體的共同歸屬意識,這是民族的根,消泯其歷史,最有利於剷除其根本。

臺灣民進黨起步最早,除根務盡,從教育做起,修改教科書,讓學生自幼即把臺灣與中國割離; 臺灣自為臺灣,中國則與日本、韓國、越南一樣,僅為亞洲諸國之一,以示中國非我族類,此所謂去中國化。

在香港的這一代中也看到類似情況,他們滿口的民主自由、普世價值,但卻極少提及民族感情、文化傳統等等; 上一代還會投身於保護釣魚臺運動,但如果和這一代談保釣,他們只會瞪目結舌,不知所對; 那麼,他們是什麼人? 不少會說"我是香港人,不是中國人! "有心人早已看到這個危機,2012年要求在學校推行《德育及國民教育科》,希望借此培養彼此同為中華民族的一體意識; 但提出後立刻遭到教協等團體大力反對,並且向家長大事宣稱國民教育是洗腦教育。 其實,反對者要進行的是另一種洗腦,洗掉內地香港是一個共同體的意識,洗掉內地人香港人彼此相連,憂戚與共的感覺; 而那些自稱要保護子女,免於洗腦之害的家長,卻已經接受了這種洗腦,同時也很可能是要借反對bogeyman來宣洩生活壓力造成的苦悶,於是人云亦云,你反我也反,梁振英政府為紓緩矛盾,不敢堅持,一退再退,最後只得以撒回告終。

這是香港版的去中國化,今天出現香港民族黨、香港獨立這種種反智、反常識的怪胎,可說是除根的"初見成效"; 從電視新聞中可見,月來很多示威者只有十五六歲,一臉稚氣,遠未至於要感受生活的壓力,他們強烈的反中、反政府情緒只能由父母教師而來,這一點中央已經有所意識了,港澳辦第二次記者招待會發言人楊光指出,那些示威者、暴亂者很多是青少年學生,而教導他們這樣做的是老師。 這些老師,其實不少就是前面說過的充滿焦慮、不安、挫折、忿怒的人,只不過年事稍長,且往往帶有家累,而且其職業習慣也比較理性,不會如青少年的肆意妄為,但看到學生替自己''伸張正義",內心自然容易傾向同情。 在這樣的社會大氛圍下,示威者、暴亂者的供應自然源源不絕。

2.得西方傳媒大力支持。 西方傳媒一向對中國抱有偏見甚至敵意,這次碰上反中示威,當然如獲至寶,他們遵循一個簡單邏輯------凡反對中國者必屬正義,凡與中國有關者必不可信。

就以示威人數來說,以往都是列出雙方公佈的數字,讓讀者聽眾自行判斷,但這次卻一反常態,即使所謂一流傳媒機構,不少也只是列出主辦者一方民陣的說法,不僅完全漠視警方的公佈,甚至對New York Times以AI作出的客觀統計也視若無睹; 以七一遊行為例,民陣謂55萬,警方謂低於20萬,New York Times則計算為26.5萬,民陣數字誇大一倍,遠不及警方的近實; 至於那次所謂香港空前的近二百萬人(190萬),有人以當時的道路空間作過計算,近二百萬人根本連站都站不下; 但這些所謂一流的傳媒機構卻仍然一百萬、二百萬的說過不停(警方數字分別為20多萬、30多萬)。 而且,民陣數字之不可信,早有明訓,在2014年的占中事件中,當時也有不少學術機構作過獨立統計,結果顯出民陣習慣誇大兩三倍,而警方多半七、八成符合; 西方傳媒一向要求訊息來自reliable source,但在這次動亂中卻連傳媒基本守則都放棄了,完全置民陣這個source一貫的unreliability於不顧!

BBC中文記者李翰文6月26日在《香港遊行人數統計與輿論''制高點"之爭》文中對西方傳媒這種取態作了很好的概括:

"香港嶺南大學社會學及社會政策系副教授陳效能留意到,許多傳媒在報導6月16日的遊行時都偏向採用“民陣”公佈的近“200萬人遊行”的數字----- -這個數字會被用來“達到某些目的”------去說他們想說的事情。 ------翻查報導,大部份報導6月16日香港遊行的國際媒體都援引“民陣”所說的近“200萬人遊行”的數字,包括英國《衛報》、美國《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等。 ''

至於對示威、暴亂事件的報導更不用說,只是重複示威者口中保衛香港、爭取民主自由等口號,而對其中暴亂份子的狂野攻擊、瘋狂破壞輕輕帶過; 英國工黨前國會議員George Galloway在〈Hong Kong phooey ! Would you like any hypocrisy with that?〉文中指斥,在報導法國暴亂與香港暴亂時英國媒體所表現的完全是偽善與雙重標準; 在法國去年的Yellow Vest運動中,死者三人,失眼折肢以致種種致傷者數以百計,英法相隔不過29英哩,咫尺之隔的英國傳媒未見怎麼對暴亂者大表同情而譴責法國的員警暴力; 香港遠在5992英哩之外,英國傳媒反而立刻站在反政府份子那一邊,對那僅屬小兒科的警棍、催淚彈卻義正辭嚴,大施撻伐? 這種取態其實絕不限於英國傳媒,也可以見諸大部份西方媒體。

香港不少媒體也不遑多讓,到了近期,集中於報導所謂員警暴力、警權過大等等;

香港不少媒體也不遑多讓,到了近期,集中於報導所謂員警暴力、警權過大等等; 不錯,視頻中看來有些員警很粗暴,但也要先瞭解被粗暴對待的那些人之前做了什麼,也要瞭解何以員警只對這些人粗暴,而不是對其他人粗暴。 過去多年都有七一遊行,員警都只是負責開路和維持秩序,從沒動用警棍、催淚彈之類的,為什麼這些月來卻大不相同? 是示威隊伍和平行進之時員警忽然沖上去見人就打? 抑或是有人用雨傘戮,用磚頭扔,用鐵柵撞,用燃燒彈攻擊,員警才被逼採取行動?

香港不少記者即使不認同暴亂者的行為,也可能帶有同情的態度,原因很簡單,他們不少也和那些家長、教師一樣,自己也充滿焦慮、不安、挫折、忿怒,看看那些家長、教師對示威、暴亂的取態,就可以瞭解這些記者何以如此,也可以瞭解為什麼不少公務員、醫護人員、那些平日只對如何在日本吃喝購物有興趣的各色人等,忽然一下子都變得如此熱衷於投身社會活動了。

在西媒、港媒及社會各界多方援應下,暴亂者自然聲勢大壯,自以為真理在我,得道多助,the end can justify the means,當然更肆無忌憚了。

3.有外國勢力在推波助瀾,煽風點火。 眾所周知,今日的世界大局是中美爭鋒,美國為保君臨天下的地位,明裏暗裏打壓中國,明的是在軍事上圍堵,在科技上鉗制,在經濟上設限。 暗的是讓中國後院走火,自顧不暇,新疆煽維族,西藏助達賴,臺灣友民進,香港推泛民,東南西北四進合擊,以此在國際輿論上對中國造成壓力; 以香港彈丸之地,美國領事館竟然派駐了幾百人,真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見了; 現在香港遍地烽煙,美方當然正中下懷,大喜過望。

不過,我們也千萬要區分輕重主次,香港今日的亂局,主因仍然是之前所說的社會本身的矛盾,因為無論他人如何煽風點火,也只能燃起火頭,香港本身必須有大量的易燃物,才可以造成眼前的一片火海。

4.在香港鬧事,除了花點時間之外,幾乎是沒有"成本"的; 混在千百人之中,除非你是帶頭最狂暴的那幾十個,否則只要沖時在後,退則先走,被打、被抓、被控,特別是被法庭重判的機會不高。 既可以發洩生活中的不滿,又可以和朋輩同聲同氣,敵愾同仇之下互相認同,甚至可以作為刻板生活中的難得經驗,實在何樂而不為!

四.何去何從

示威者、暴亂者口口聲聲要保衛香港,但卻完全不了解什麼才是最能防護香港的長城,按《韓非.亡征》實力政治 (realpolitik) 的思路論,在另一方占絕對優勢的情況下,最好的防護是令自己成為對方眼中的明珠拱璧,多方保護,唯恐有失; 用以自處者有上、中、下三策:

1.令香港在中國國家安全及全面發展上具有難以取代的作用。

2.令香港在中國國家安全及全面發展上無關宏旨但互不干擾。

3.令香港在中國國家安全及全面發展上變為致病隱患與瘤腫。

常識告訴我們,只有在配合全國最大利益的前提下,香港才有可能爭取到自己的最大利益,部份的利益不可能與整體的利益相反相悖,必須相輔相承; 一定要把雙方利益置於矛盾對立狀態的話,結果肯定是小利益被壓碎。 縱觀70年來香港的走向,三策卻顯然是由上而中,再由中而下:

建國前期三十年,香港是內地賺取外匯的重要管道,是與西方聯繫的唯一窗口,當然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 改革開放之初,香港的資金、技術、人才、經驗,一如長江之源,內地要借其挹注方得豐潤,這時香港所呈現的自然是上策。 及後內地基礎漸立,腳步站穩,香港的重要性自然相對降低,香港科技大學榮休敎授雷鼎鳴有一個得人廣為引用的說法: 1997年,香港的GDP是內地的百份之20,到2017年,按購買力調整,已經下降到不過百份之2; 時移世易,可以說,香港無論怎樣努力取法乎上,也只能得乎其中,雖然已非不可或缺,但只要"相看兩不厭",總可以中策維持下去。 反觀今日,則香港不僅日日反中,而且呼英喚美,連結臺灣,唯恐自己成不了反共基地,elephant in the room,內地怎可能再視而不見?

中港之間的憲制關係和政治能量的對比,決定了一個反中者刻意忽視,但又無法改變的事實-------要成功爭取特首普選,必須先得到內地首肯,而要內地首肯,又必須先令內地相信港人的選擇不會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 ''不構成威脅'',是進行特首普選的先決條件、必要條件; 這個條件,制定基本法之時是具備的,當時香港人一般對內地沒有反對抗拒的情緒,這也是基本法制定之時規定可以循序漸進,最後達致特首普選的原因; 今天特首普選之所以遲遲未能實現,原因就在於這個條件給弄至不復存在,再也無法循序漸進。 一個明白不過的邏輯是: 港人的反中情緒越強,噪動的聲音越大,內地對港人的信心就越低,特首普選的出現也就越遲。 就如要把皮球放在牆角,最聰明的辦法是自己走近牆邊,用手把球輕輕放下,這樣波瀾不驚,不費吹灰之力就可以把事情辦好了; 反之,如果自己一定要站得遠遠的,又沖又跑的用力把球踢向牆壁,球只會彈離目標越來越遠。 現在那些人的行動言論,會令香港越來越接近,還是越來越遠離特首普選? 這正應了孟子所說的最壞情況——非徒無益,而又害之!

有人整天在說,這些年來內地對香港的政策一年比一收緊; 說得沒錯,禍福無門,惟人自招,內地的香港政策,本來是金吾不禁,城門大開的; 但你自行下策,不僅大吵大鬧,而且開門揖盜,就等於逼使別人對你嚴加防範,設限盤查!

《論語》中孔子對子路說: "暴虎馮河,死而無悔者,吾不與焉",嚴辭規戒不能單憑血氣之勇,冒死魯莽行事,必須"臨事而懼,好謀而成",小心翼翼,慎思利害,講究策略以期成功,非如此孔子絕不予以認可。

Max Weber指出,從政者有兩種取態,一是根據ethics of conviction,另一是根據ethics of responsibility,前者按自己認為正確的去做,後者則考慮對社會的利弊,關注對別人的影響,以此盡為政者之責; 不問後果,自以為是,一意孤行,這種取態,Weber切切以為不可。 可悲的是,仲尼所戒,Weber所非,正見之於今日!

今天,中國已經進入到世界各地所有人的視野,他們在考慮本身長遠發展路向的時候,一定也同時考慮能否與中國的長遠發展路向相適應。 只有香港人,在他們視野中,香港就是整個世界,中國可以完全不出現,開口就是"七百萬香港人要什麼什麼"、''我們要什麼什麼'',還以為現在是上世紀七、八十年代,香港可以予取予攜。

香港的死因

時事評論員林沛理寫出香港的死因值得細讀!

香港暴力示威未止,雖未蓋棺,已可定論。時事評論員林沛理,在《亞洲週刊》寫出香港的死因。林沛理曾任牛津大學出版社總編輯,現為顧問公司負責人《Exposed》主編。有關文章如下:

香港的死因研究
看來香港的衰退和淪落(the fall of Hong Kong)不但無可避免,也將難以復元(inevitable and irreversible)。沒有人可以阻止港人繼續走他們的自毀之路,一如沒有人可以阻止花兒凋謝和太陽下山。這不是絕望,而是面對現實。

也許是時候想想怎樣為香港寫墓誌銘。墓誌銘是死者最後要說的話,可以是對自己一生的總結(我痛過但活過——I had grieved but lived),也可以是對世人的忠告和勸勉(不要像我那樣過活——Don't try my life)。

一生為自由奮鬥但活得不算自由的美國民權領袖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的墓誌銘只有三個字——「Free at last 」(終獲自由)。自由跟香港也有千絲萬縷的關係,它曾是地球上最自由的華人城市,香港人以他們享有的自由為榮,但濫用自由最終令香港陷入絕境。既是這樣,香港的墓誌銘四字足矣,也是香港給世人的贈言——「善用自由」,英文是「If you have freedom, use it wisely」。

為香港寫墓誌銘不難,難的是剖析它的「死因」。香港落得今日的田地,原因複雜,但持分者(stakeholder)在政治上的天真(political naivety)肯定難辭其咎。

開口「光復」,閉口「革命」,排隊到美國大使館請願和聯合國人權小組作證,又請求美國總統與國會議員幫忙向中國施壓,以為這樣可以重寫歷史,改變香港屬於中國的事實。這些人與現實脫節,所患的政治幼稚病已經病入膏肓。

另一方面,北京以為被殖民一百五十五年的港人服了「一國兩制」這靈丹妙藥就會搖身一變成為愛國者。因此對香港境內一切戀殖、反共和仇華勢力通通視而不見,結果教育、傳媒、司法、宗教和多個專業界別失守,保護香港不做反中基地的把關工作徹底失敗,這又何嘗不是另一種政治幼稚病?

另一罪魁禍首是只顧自身利益的特區政府官僚系統(bureaucratic self-interest)。自回歸以來,即使在最有利的情況下(under the best circumstances),特區政府也沒有解決社會深層次矛盾和善待市民的政治決心(political will)。善待市民,就是讓他們「幼有所依、少有所為、老有所養」,活得有尊嚴和有希望。這一點,坐擁全球最豐厚外匯儲備的特區政府做得到嗎?有興趣做嗎?那豐厚的儲備用來支付退休公務員的長俸至二零四六年,可說是綽綽有餘,也似乎已成它的最大用途。

到今日兵臨城下、四面楚歌,林鄭月娥領導的特區政府仍然死抱小修小補的「漸進主義」(incrementalism)不放,拒絕動大手術和提出大刀闊斧的改革。漸進主義試圖透過社會互動(social interaction)對現行政策作輕微、局部的調整。林鄭最近成立「對話辦公室」與各界溝通,正是漸進主義常用的手段。在目前如此嚴峻的形勢下,聲稱要顧全大局(don't rock the boat)的漸進主義只會令政府輸掉全局。可以預期,政府經過溝通和對話後推出的改革只會被譏為「too little too late」(少得可憐,也來得太晚)。

然而「反修例之亂」揭露出最令人痛心的真相,是香港作為一個港人共同體的失敗(community failure)。它採取的手段、釋放的仇恨、製造的對立和得到的支持,反映了香港這個社會缺乏凝聚力,在此生活的人也缺乏彼此共享的價值(shared values)。「獅子山精神」原來只是令香港人自我感覺良好的空談,「香港是我家」也只是宣傳口號。一個開放、包容社會的核心價值根本沒有在香港生根,難怪一場完美的政治風暴可以把它吹到東歪西倒,叫外面的人驚奇,裏面的人難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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