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2日星期一

人權乎哉, 任性乎也, 姑息是尚, 亡國不晚!!!





來了,最後等到這一天了,自三十年前登陸楓葉,這股”楓瘋風”就開始吹,風繼續吹,2023年一開始,這”楓瘋風”吹到了!!! 登陸了!

到了!楓葉國卑詩省本月將持有毒品為合法化!

卑詩省政府將在本月底啟動一項為期三年的計劃,將持有某些毒品合法化。18歲以上的成年人如果在BC(悲思)省持有2.5克以下的芬太尼、嗎啡、海洛因、塊狀可卡因、粉末狀可卡因、冰毒、搖頭丸等烈性毒品,將不再被視為犯罪。警方不僅不會收繳他們手中的毒品,反倒還會給他們提供如何安全吸食毒品的相關信息。此舉使卑詩省成為第一個將少量受管製藥物合法化的省份。

把藥物濫用從法律層面轉化成了公共衛生層面。卑詩省政府表示,毒品合法化是該省抗擊有毒毒品危害癖癮者生命的”積極”“關鍵一步”,該吸毒置死的危機在過去幾年導致無數人喪生。

省官員聲稱;“這將有助於減少癖癮者獲得醫護援助和服務的障礙,也令癖癮者消除恥辱感。 毒品使用是一個公共衛生問題,而不是刑事司法問題。”

自1 月31 日起,加拿大聯邦政府衛生部已根據《管製藥物和物質法》向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授予有關法例的豁免權,BC省被容許省民使某些藥物成為合法化。

BC 稱之為“限時豁免(即所謂日落條款)”,將於2026 年1 月31 日到期。

豁免受刑事法干預的藥物涵蓋如下:

鴉片類藥物,如海洛因、芬太尼和嗎啡;
快克和粉末可卡因;
冰毒;
搖頭丸(搖頭丸)。

所有被發現攜帶這些藥物中的任何一種,且總重量達到2.5 克的成年人不會受到刑事指控,他們的藥物也不會被沒收。

相反,他們將獲得有關健康和社會支持的信息,包括應要求提供的治療和康復服務。

任何18 歲及以上的人被抓獲藏有超過2.5 克的上述藥物都不會受到刑事約束。除非,擁有任何數量的未在上列的豁免系列的藥物的仍然是犯罪行為。

卑詩省政府官員表示: “非刑事化不是合法化(白馬非馬,加拿大政棍好嘢,有中華文化底子!)。 根據這項豁免法,非法藥物(包括豁免中列出的藥物)將不會合法化,也不會在商店出售。 販毒仍然是非法的,無論擁有多少毒品。”

這項新計劃的其他例外情況, 包括在小學或中學場地或在獲得許可的兒童保育設施、在加拿大機場或加拿大海岸警衛隊監管處理的船隻中被發現攜帶任何數量的此類藥物。政府及私人擁有的公眾地方或購物中心、酒吧和咖啡館等場所將繼續禁止非法吸毒。

“如果發生違背物業所有者意願的公開吸毒行為,警方將保留根據《非法侵入法》的授權將人員從這些場所帶走的合法權力。”

不過,即使是那些從這些地點被帶走的人,只要他們在豁免範圍內,只擁有不多過2.5 克也不會受到聯邦刑事指控。

BC省正在為這一歷史性法例,制定了一項強有力的計劃來培訓警察、教育公眾了解這些變化以及與原住民社區接觸,避免一切可能的誤會及執法時的衝突。

4 則留言:

peace 說...

匪夷所思

四零後 說...

這是人權, 哈哈! 我有找死的個人權利!!!

秋葉 說...

這樣公開支持市民吸毒,飄飄然,就是直接荼毒市民的身心,簡直是自尋死路。

四零後 說...

幕後利益難以計算, 居楓葉三十年, 其實政官商毒工(工會)勾結貪污腐敗比深圳河之北過之而無不及, 不過移民至此的糠稈淫選擇做鴕鳥而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