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9日星期三

西方民主政治的內涵、特點及其反思研究~~~



西方民主政治的內涵、特點及其反思研究
劉性仁*
(北京大學法學院 憲法與行政法學專業博士生, 北京100871)
內容摘要:本文首先就民主政治的涵義進行梳理,其次對於民主政治的特點、條件、類型等依序討論並進行論證,最後進行西方民主政治的省思及盲點,希望能夠透過本文研究,更能精確地體會到西方民主政治的內涵與特點。
關鍵字:民主政治、大眾式的民主、精英式的民主
一、      前言
   民主政治(Democracy)是一種由人民來進行統治的政府形式,關於民主政治
的內涵研究,數世紀來一直是激烈爭辯的話題,關於民主政治的討論,最早溯及到希臘時期的雅典,雅典是民主政治的最佳代表,在雅典的民主政治的政體下,公民有著不同的角色、地位與作用,公民在政治權利上與法律之前是平等的,公民都審議公共問題的公民會議中的成員,並且遵循著多數決原則,公民對政府運用控制權,公民可以實現選舉的權利,公民也享有政治自由與公民自由,可以批評也可以反對,公民更可以透過法律,來建立公平審判的秩序與承認對於政府的合法限制,而免於政府專制。
   西元前431年,伯裏克裏斯(Pericles)為了對抗斯巴達而犧牲陣亡的雅典戰士,所發表的國殤演說,這篇演說是非常重要的一篇民主演說,該篇演說中所強調的民主體制是1.統治權屬於大多數人而非少數人2.尊重法律與權威3.關心公共事務4.容忍與自由5.以公開討論決定政策6.開放社會7.多才多藝。此篇演說中對於民主的描述,只是一種理想,並非是現實性的,事實上,在西元第五及第四世紀的雅典,他的民主政治受到幾種限制,並非是完美的,首先希臘人的公民概念是偏狹的,它排除了婦女、兒童、外僑與奴隸,公民的資格是由出生而來的,很少是由後天所獲取的,因此公民在社會階層中有著相當固定的社會階層,其次,城邦被視為是一種有機體,他高於個人及其它團體,政體就是國家、民族與社會融合成一體,而沒有獨立的權力中心,公民自由是指城邦社群中的自由及積極參與公共事務的責任,公民並盡心地替民主政體犧牲奉獻,再者,只有少數的公民在任何時候出席公民大會,因此政治領導主要是貴族式,並且有政治迫害;當時有許多古希臘的思想家,並不支持雅典的民主政治,也都對民主政治提出了強烈的批評。
   柏拉圖(Plato)對雅典民主的批評,他認為在雅典,民主政治意謂著貧窮大眾的統治,如果人民喜歡的話,就可以為所欲為,在學校、家庭或其他地方都不會尊敬權威,柏拉圖認為這樣的結果會使法律不受尊重,會導致無政府狀態,而成為專制統治的溫床,因此柏拉圖認為解決之道,就是建議由有智慧、受過訓練及教育的哲學家來統治[1]。而亞里斯多德對於民主政治的看法,他將民主看成一種只為窮人謀福利的政府形式,亞里斯多德認為參與法律制訂,必須要是君主制與民主制的結合,權力分立以確保社會上主要團體間勢力均衡之混合國家(mixed State)[2];隨著雅典城邦的沒落,關於民主理論的討論沉寂了一段時間,在中世紀封建體系下,權力並非歸屬於選舉產生的團體,權力只根據透過繼承或武力的方式來取得。到了十九世紀,才產生現代社會所思考之民主政治相關問題,從文藝復興運動到十九世紀這段期間,有關民主理念形成於現代工業資本主義社會的脈絡中,各種民主理論激辯著,但始終也沒有一個明確的答案。
   從古希臘的雅典城邦實行民主政治以來,對於西方民主政治一直存在著不同
程度的思辨,到了近代之後,關於民主理論的研究著作也越來越多,民主政治一詞的使用也越來越浮濫,法國思想家托克維爾認為“吾人所使用民主及民主政府字詞的形式,易造成極大的混淆,除非這些字詞有了明白的界定,而其界說獲得同意,否則人民會處於不可避免的觀念混淆,大有利於煽動家與獨裁者”因此關於民主的概念內涵必須加以清楚的界定,又依西方著名學者薩拖裏(Salvadori)在《自由主義式的民主》(Liberal Democracy)一書中的說法,民主的定義就有兩百個之多[3],那麼本文便產生問題意識,民主的定義竟然是那麼多,是否在諸多的定義中,有其共同的地方,因而興起本文研究之動機。
   關於民主政治所引出的問題包括誰是被統治的人民?人民所要參與的型態是什麼?[4]這些問題不僅涉及到理論部分,還涉及到實務部分,也論述到一些應然面的哲學問題,如何建構最佳的政府?民主政治又該如何的運作?關於西方民主政治的理論建構,有不同的分類方式,筆者只羅列幾種分類方式:
〈一〉就時間來劃分:
   依熊彼得在《資本主義、社會主義與民主》 一書中將民主政治之理論建構分成古典民主理論與現代民主理論,作者認為古典民主理論,著重于公民的決策角色,而現代民主理論,則著重公民主要只是在競爭取得領導權的政治精英間作選擇,因此此又稱為“修正民主理論”。另外古典民主理論的意識型態部份較強,在十七、十八世紀時,古典民主理論可以說是反抗君權的工具。而現代民主理論,較具有經驗意涵,對於意識型態部分較為弱化,自十九世紀後就進入現代民主理論。此外還有研究者認為古典民主理論強調直接民主,而現代民主理論則強調間接民主。
〈二〉就研究途徑來劃分:
   西方民主政治依研究途徑可以劃分為規範式民主理論與經驗式的民主理論。薩拖裏則認為“規範理論應用與構思民主的理想與價值,無論是否審慎規約,規範理論當然終究會提出規約性的界說,反之,經驗理論應用與推演事實,亦即民主國家實際上如何實行,以及在真實世界中,民主國家的實際情況,因此,經驗理論終究會提出描述性的民主界說,‧‧‧但是,這是避開困難的簡易分析,顯示民主傾向的那些事實,其實是理想塑造的行為模式,真實世界民主國家的敏銳觀察者,事實上是在觀察價值塑造的事實,因此,關鍵問題變成理想如何能實現?[5]
〈三〉就價值目標來劃分:
   依民主政治理論的價值目標可以分成集體主義與個人主義,英美的民主政治理論多是偏向個人主義與自由主義;而社會主義的民主理論則是偏重集體主義與平等主義,由於價值目標不同,故兩種類型的民主理論形成緊張的關係。
〈四〉就仲介者來劃分:
   孔毫瑟(William Kornhauser)在《群眾社會的政治》一書中認為“在大眾社會中,精英與群眾可以直接互相溝通,此為大眾式的民主(Mass Democracy);而群眾可以直接與精英溝通,精英則必須透過仲介者方能接觸群眾,此為精英式的民主(Elite Democracy)[6]
   本文首先就民主政治的涵義進行梳理,其次對於民主政治的特點、條件、類型等依序討論並進行論證,最後進行西方民主政治的省思及盲點,希望能夠透過本文研究,更能精確地體會到西方民主政治的內涵與特點。
二、      民主政治的涵義
   西方學者海伍德(A. Heywood)在《政治學》一書中認為民主政治(Democracy)
一詞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臘時期和其他英文字尾“cracy ”一樣,民主政治一字的字源,源自于希臘文“kratos”,它的字義是權力“power”或統治“rule”,因此,民主政治意指為人民所統治“rule of the demos”,“demos”是指人民,雖然該字在希臘文的原始意義指窮人或是大眾,但是為人民所統治便是簡單民主政治的涵義[7]。而道爾〈D.Dahl〉對於民主政治的涵義,定義更為精確,他認為民主政治必須具備八個必須條件,此八個條件為:1結社自由2.言論自由3.投票權 4.有資格加入公共機構5.政治領袖的選舉權及被選舉權6.各種獲得資訊的管道7.公平自由的選舉8.以投票及其它途徑表達意願決定政府政策的機制[8]
   從字源上來看民主政治,民主政治是指民治政府的一種形式,民主政治意涵著一個國家的人民,具有某種形式的平等,並且民主的歷史相當複雜,並且充滿著衝突的概念,也有著不同的見解。依熊彼得教授在《資本主義、社會主義與民主》 一書中對於狹隘的民主政治,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認為“民主只是一種政治方法,一種選擇政治領導人的機制,公民在相敵對的政治領導人間,進行他們的選擇,而在選舉與選舉之間,決策便由政治人物做成,直到下次選舉,公民又可以替換他們的民選官員,選舉時在領導人之間選擇的能力便是民主”[9]因此,民主政治是達成政治決定的制度安排,在此種安排下,某些人相互競爭人民選票以獲得決策的權力。
   在簡明大英百科全書中對於民主政治的內涵概念解釋為:〈一〉由全體公民按照多數決程式直接行使政治決定權的政府形式,通常稱為直接民主〈二〉公民不是親自而是通過由他們選舉並向其負責的代議士行使政治決定權的政府形式,通常稱為間接民主,或代議民主〈三〉在以保障全體公民享有某些個人或集體權利為目的之憲法約束範圍內,行使多數人權力的政府形式,通常稱為立憲民主〈四〉任何一種目的在縮小社會經濟差距,而產生的政治或社會體制之民主[10]。從上述之四種解釋民主政治的內涵,可看出民主政治都必須是以確保大多數人的利益和政治權利為根本內容,都必須要把多數人的意志當成是國家的意志,因此從這個方面來說,西方民主政治就是民意政治。
   目前西方國家在使用民主政治一詞中,有幾種不同的用法:
〈一〉由全體公民經多數決制訂政策,這就是直接民主
〈二〉選舉代議士代表制訂政策,這就是代議民主
〈三〉憲法保障所有公民享有某些個人或集體的權利,這是指自由民主之憲政主義
〈四〉縮小社會與經濟差距的政治或社會體制,這就是指社會民主或經濟民主
   十九世紀至二十世紀,以普遍選舉之自由民主方式產生的國會,成為民主政府的主要制度,在西方,民主也表示競相爭取權位、言論與出版自由以及統治,故現代民主也就是受人民控制的代議政府。另外,美國的政治學者麥基維〈R,M. Maclver〉認為“民主不是多數或其他團體的統治方式,而主要是決定誰將統治的方式,以及廣義的決定目的‧‧‧我們一再強調的是,人民並未統治,也不能統治,他們是控制政府[11] ,西方各國的民主政治形式雖然不同,但大多強調自由民主,而且重視人民對政府的控制,正是北大羅豪才教授所謂的控權論,因此,西方民主國家對於民主政府的設計,主要都在保護個人不受政府的壓迫,同時也保障個人在法律上都具有平等的選舉機會。
   西方學者琳賽〈A,D. Lindsay〉則認為“當致力於共同目的之一些人,會合在一起,各獻所長,克服相互間的困難,並排除彼此的不滿時,這便形成了集思廣益的真正過程,我們可以進一步注意到,在眾人認真討論時,我們可以體會出,大家關切的,基本上不在於顯示一致的見解,或顯示共同意見,而是在於想出某種解決方案” ,因此,而理想的民主政治可以界定為“人民統治的政府,在此種政府中,人民能夠獲得最大可能的自由、平等與博愛,並且透過共同問題或利益之自由與充分討論方式,人類能力可以發展到極致[12]
   個人主義是民主政治的基本價值,而民主政治的程式開始於個人,其基本單位也是個人,因此民主政治的社會就是個人主義的社會,個人的自我實現就是國家的最高目標,事實上,民主政治是建立在一套有關人性的假設之結構上建立起來的,在歷史上,信奉民主政治者一般都相信人是生而具有理性、道德、自由、權利與平等的,然而民主的平等是有差異的平等,而非完全的平等。
   而臺灣地區學者淩渝郎在《政治學》一書中認為民主政治的內涵有五[13]1,民主政治重視個人主義2.民主政治重視平等3.民主政治接受多數治理4.民主政治應該尊重少數人的意見5.民主政治是參與政治和責任政治。
三、      民主政治的特點
   西方學者蘭尼(A. Ranney)認為民主政治是一種依人民主權、政治平等、大眾
諮商及多數統治等原則所組成的一種類型,他認為民主政治的特點為:
〈一〉人民主權
   所謂的人民主權,就是指基本的政府決策制訂權,賦予社會中的每一分子,而不是特定的某些人、某些團體或某些階級。
〈二〉政治平等
   所謂的政治平等,就是指在要求社會中的每一個公民,都有同等的機會,參與政府各種政策制訂的過程,每個公民和其他的公民所投的票在價值上是相等的,也就是“一人一票,票票等值”。
〈三〉大眾諮商
  所謂的大眾諮商,大眾諮商有兩個基本的條件,第一個是民主的政府必須有某種制度或機構,使政府人員知悉什麼政策才是人民所希望實行的, 第二個確定人民所想要的政策後,政府人員不論其認為這些政策是否明智,都將付諸實行,因此,執政者政策的制訂,要以人民的意願而定。
〈四〉多數統治
  沒有任何政府的決策是違反多數人民意願而制訂的,當人民對某一個問題有不同的意見時,政府就會依大多數人的意願而非少數人的意願來制訂政策。
   而臺灣政治學界的老前輩薩孟武教授在《政治學》一書中也點名民主政治的三個特點[14]
〈一〉民意政治
   民意政治是指政治需要依照人民的意思來做,民意政治不但是謀求人民的利益,而且什麼是由人民決定?人民的意思又該如何來表現?都是民意政治的重點,民意政治後來產生代議政治,由人民選舉國會議員,以代表人民的意思,但是任何的政策都無法得到全部人民的贊同,因此如果因為有少數人反對,就立刻停止執行,那麼國家的政務又很難加以推動,故產生了多數決的方法,換言之,西方民主政治就是民意政治,為了實現民意政治,因此產生了代議政治及多數決的方法,故民意政治就是代議政治,也是一種多數決政治。
〈二〉法治政治
   法治政治就是指政治必須依法律來行之,而法律是由民意機關國會來制訂的,國家也只有透過法律,才能夠限制人民的權利,增加人民的義務,否則人民可以不必服從國家,人民必須要服從國家的法律,法治政治規範了國家機關的組織及許可權,也規範了國家及人民之間的關係,人民在國家生活之下,有何種權利有何種義務,都必須依賴法律的規範,這就是法治政治。
〈三〉責任政治
   責任政治就是指政治不依法律或不依民意時,政府必須負起全部的責任。因此責任政治的展現有兩個方面,第一個方面是當政治不合乎人民的期待,則政府必須負起全部的責任;另一個方面是當政府行為不合乎法律規定的時候,政府也必須負起責任。西方民主政治為了實現責任政治,因此國會對於政府違法,故有不信任政府的權力,可以透過提倒閣及不信任案,來迫使政府守法,也因此國會對於政府有議決預算案的權力,此外,國會對於政府當局有違法失職之時,也可以行使彈劾權。
   而臺灣知名的政治學者呂亞力教授在《政治學》一書中也點名民主政治的四個特點[15]:〈一〉人民主權〈二〉責任政治〈三〉多數治理〈四〉尊重少數與個人,前三者本文前已有所論述,故此不贅述,至於〈四〉尊重少數與個人,主要討論的重點是,在民主國家中,多數與少數的關係並非固定的,多數可能變成少數,少數也可能變成多數,在民主社會中,多數尊重少數原則是非常重要的,其重要性不僅是它能減少多數暴政的壓迫性,並且對政治秩序的安定也有貢獻,因為如果多數不尊重少數,少數可能會引起分裂,同時呂亞力教授認為在多元的民主社會,只有很多的少數,多元的民主社會並沒有一個固定的多數。
   總之,對於民主政治的特點,蘭尼(A. Ranney)認為民主政治是一種依人民主權、政治平等、大眾諮商及多數統治等原則所組成的一種類型;薩孟武教授在《政治學》一書中所認為的民意政治、法治政治與責任政治;而呂亞力教授在《政治學》一書中認為民主政治的四個特點:人民主權、責任政治、多數治理及尊重少數與個人,三位大師對於民主政治的特點,基本的看法是一致的。
四、      民主政治的實行條件
民主政治是一種社會管理的體制,是西方政治社會中人類所追求的信念,民
主政治有其前提:一個是在社會規範範圍內進行各項活動、另一個就是理性,此外民主政治的實行,也是有條件的,民主政治的條件是多樣性的,能實現的程度也各不相同,就許多現實的具體情況來說,實行民主的條件並不是輕易就能獲得,如果一個社會具備某些條件,有可能發展民主政治,也有可能不發展民主政治,這純然只是機率上的問題。
西方的政治家在宣導民主政治時,主要是以民主政治來反對君王及貴族,但
其實民主政治的實行是有其條件的,筆者從中西方學者對於民主政治實行觀點來看,基本上是同意的前提是實行民主政治必須是有條件的,也就是一個國家必須在滿足一些條件之後,才有採取民主政治的可能性,筆者歸納及自身看法認為,其條件為:
〈一〉一定的歷史發展過程
   在歷史發展的過程中,民主政治的進展通常都是由下而上爭取各項改革而來的,因此要發展民主政治,有其歷史的發展過程,民族性、團結的程度及社會正義,也都是影響是否能發展民主之歷史因素。
〈二〉經濟條件達成一定的水準
   學者李普塞在其《政治人》一書中就指出民主政治實行得較成功的國家,其經濟生產方式往往較為現代化,該國之國民所得較高,對於貧窮落後國家,實行民主政治自然比較困難,但也並非是絕對的,這是因為經濟水準較低的國家,識字率通常不高,大多數的人民自然不會對參與公共事務感到興趣。
〈三〉社會情況影響民主政治的發展
   一個國家的社會情況是會連帶影響到該國的民主政治發展,一般來說1.社會流動性高的社會較容易實行民主政治2.社會越多元、各式各樣的組織團體越發達,越有利於民主政治的發展3.社會分歧越大、社會矛盾越多、族群人種越複雜,越不容易實行民主政治。
〈四〉文化越開放越容易實行民主政治
   民主政治是一種理性、妥協及容忍異己的政治,民主政治的人格特質只有在一個較為開放的文化環境中才容易發展及養成,在一個重視科學實證的社會,不盲目崇拜權威人格的環境中,民主政治容易培養與發展。
〈五〉一定的地理條件及科技水準有助於實行民主政治
   在政治運作上,要民主政治能夠實現徹底,就必須要公民成員的參與能夠最方便、最普遍、最迅速,具備一定地理條件,使公民參與不致于因為自然地理環境而受到限制,科技的發達也使得公民的參與更加地方便。
〈六〉良好的法制環境有助於實行民主政治
   民主政治必須養成在良好的法制環境中,良好的法制環境包括體現社會體制與法規用來保護公民的權利,以便能確認參與政治事務的原則,民主政治更需要一個遵守秩序及講求法律的社會,更需要在良好的憲政環境中,民主政治才能健全地成長。
   因此,實行民主政治要有一定的條件,但重點是公民必須要有智慧及道德,方能實行民主政治,當一國有歷史發展的進程、經濟條件達成一定的水準、社會流動性大且多元化、文化越開放等條件,越容易實現民主政治。
五、      民主政治實行的類型
〈一〉          直接民主與間接民主
所謂的直接民主,它是建立在公民直接且持續參與政府事務的基礎之上,直
接民主拉近了政府與人民間的關係,它是一種自治政府的體制,它來自于雅典的統治型態,透過公民大會來決定政務之一種形式。所謂的間接民主,又稱為代議民主,公民參與政府決策的範圍是有限的,並且是短暫的,公民並不是親自行使權力,而是透過他們所選出的代議士來進行統治,代議士有時反映選民的意見,有時又無法反映選民的意見。
   直接民主的優點,依筆者的看法計有:
1.     直接民主使公民得以操控自己的命運,因此直接民主強化了公民對政治的控制力
2.     直接民主具有教育公民的優點,他能使公民對於公共事務資訊必須更加地留心
3.     直接民主將直接反映公民的意見,而不需要透過代議士之手
4.     直接民主強化統治的正當性,因為人民直接參與,將更有理由使人民對於自己所接受的政策負責
間接民主(代議民主)的優點,依筆者的看法計有:
1.     間接民主是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所實行的民主運作方式,通常直接民主只能運用在小國寡民的國家當中
2.     間接民主由代議士負起政策成敗之責,此符合民主政治之責任分工
3.     間接民主將民主的運作交由一批較為專業、知識水準較高、較具政治運作經驗的公民來行使及管理,使國家民主較易發展
4.     間接民主拉大一般公民與政治間的距離,使得政治較為穩定,若發生衝突,亦可得到緩衝,因此間接民主鼓勵公民接受妥協的結果。
〈二〉          自由民主與社會民主
   自由民主與社會民主是依照民主制度的目標追求而為的劃分,自由民主是以自由主義為基礎而發展之民主,它的基本信念是個人主義、財產神聖、契約自由及自由競爭[16];而社會民主是以民主與公道的結合,它承認個人自由,實行民主政治,經由選舉及政黨政治決定執政權的歸屬,但在經濟上,政府經由徵稅或其他的福利措施,來維持較公平的財產分配,而對於個人的生活,政府也承擔了照顧的責任。
   從上述兩種類型的分類,更能瞭解民主政治實行的情況。
六、      小結:兼論西方民主政治的省思及盲點
西方民主政治有幾個哲學思考上的省思:一、誰是國家的統治者?是總統還
是人民?二、民主政治是否有權力的邊界?民主政府權力的範圍是有限還是無限?三、民主的目的到底是什麼?民主是為了維護個人權利還是維持社會公道?四、民主實行的類型究竟是直接民主好還是間接民主好?五、民主必須具備哪些條件?哪些國家適合實行民主政治?六多大土地面積及人口的國家適合實行民主政治?七多數暴力該如何避免?上述這些哲學思考上的問題,在本文內容中或多或少都有論述到。
   筆者試圖簡答上述問題一、人民是國家的統治者,但元首與精英往往代表人民成為國家的實際統治者;二、民主政治當然有權力的邊界,民主政治不能違反法治精神與公平道德,民主政府的權力當然要受到限制,以避免侵害人民權利;民主的目的是為了要維持自由、安全、秩序、公道及福利國家;四、世界上大多數的國家都是採取間接民主,直接民主與間接民主並無所謂的好壞之別;五、關於民主的條件,本文在第四部份已有論述,在此不贅述;六、多大土地面積及人口適合實行民主政治,並無固定標準的答案;七、多數暴力的解決之道就是尊重少數意見,讓少數意見能夠充分地陳述。
   西方民主政治必須要解決的問題是1.要解決國家權力來源的問題2.要解決國家權力制約的問題3.要解決國家權力歸屬的問題。故西方民主政治必須解決國家的權力來源、制約及歸屬問題,如果這些問題沒有解決,則西方民主政治便不可能健全發展。
   西方民主政治大多受到美國的影響,但對於美國式的民主政治缺少了內涵上的統一性論述,美國政治學界大師熊彼得〈Joseph A. Scumpeter〉則認為“民主是一種政治的方法,也是達成政治決策的一種制度安排,因此無論在某種歷史條件下,民主將會產生某種決策,民主本身不能成為目的,這就是試圖界定民主的起點[17]。因此,西方民主政治之所以缺少精確性的內涵,是因為研究西方民主政治之研究者通常都是規範性的研究,因此西方民主政治並不能以完全美國化的民主政治為內涵。
   民主政治是一種價值目標,透過民主政治的方式來達成價值性的目標,西方的民主政治支持者認為西方民主政治是最接近美好社會的運作條件,只有一個民主政治的社會,才能減少社會的壓力,此外民主政治帶給人類最大的價值,便是民主政治可以促進實現自由、平等及公道。
   西方民主政治的內涵就是對於法律及政策相關問題的重要公共政策,依來直接或間接的參與,表達公民的輿論聲音,這便是西方民主政治的主要內涵,然而
西方民主政治所面臨到的盲點與現實問題包括:
〈一〉人民必須達成一定的水準
   民主政治就是民治,要能達成民治,人民就必須發揮理智,透過教育來達到提升人民素質的程度,如此方能健全西方民主政治。但如何培養有素質的民主公民,便是民主政治所必須面臨到的現實問題。
〈二〉民主政治與自由及平等的拿捏分寸
   民主政治中自由與平等都是其價值目標,但是自由與平等何者為優先?例如我們能夠享有多少的平等,而不致減少自由?為了要實現某種程度的平等,又要限制多少自由?因此對於自由及平等的拿捏程度,是民主政治所不得不面對的問題。
〈三〉公民參與民主政治的程度
   民主政治中公民參與是很重要的,但是如何培養公民適度地參與政治便是一門很大的學問,公民與精英間如何分配參與民主政治的比例分配,也是民主政治所必須面臨到的現實問題。
〈四〉如何避免多數決成為多數暴力的工具
   民主政治必須思考的問題是在何種範圍內,少數有必須服從多數決的義務,如果遇到少數強烈反對,那又該如何解決?多數決是否表示正確的意見,也不無商榷的餘地,也是信奉西方民主政治的所有人士所不得不面對的問題。
   總之,西方民主政治必須從理性出發,加上道德性,由理性及道德的公民來治理,依據憲法及法律來主治,達成自由與平等之民主政治之價值標準,並且要充分調和精英民主及參與民主,適時實行審議式民主,如此方能真正健全西方民主政治。而民主政治又該如何面對全球化後的各項挑戰?也是研究西方民主政治內涵的研究者所不能忽視的問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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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Study on the DefinitionCharacteristic and Re-consideration of Western Democracy
LIU, SHING-REN
(Peking Law School, Beijing 100871,China)
Abstract:  This article is mainly discussing about the definition and concept of western democracy. The author plans to find out the characteristic of democracy ,and thinks about the advantage and disadvantage of western democracy. By this article, we can clearly understand the situation about western democracy
Key word: Democracy , Mass Democracy , Elite Democracy.


*劉性仁(1975-),,臺灣省臺北市人,博士生,臺灣聯合大學講師,從事憲法學、行政法學、兩岸關係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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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G, M. Roskin, Political Science: An Introduction, 4th ed, N.J. Prentice Hall Inc, 1994, chapter6.
[12] 張明貴,《當代政治思潮》,臺灣臺北:風雲論壇出版社,1998年,第95頁。
[13] 淩渝郎,《政治學》,臺灣臺北:三民書局,1998年,第12-30頁。
[14] 薩孟武,《政治學》,臺灣臺北:三民書局,1978年,第26-72頁。

[15] 呂亞力,《政治學》,臺灣臺北:三民書局,1995年,第121-125頁。

[16] Samuel, P. Huntington, The Third Wave: Democratiation in the Late Twentieth Century, Oklahornan University Press,1991, p.p.54-68.
[17] Joseph A. Scumpeter, Capitalism, Socialism, and Democracy, London: Allen& Unwin, 1976 ,p.p.1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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