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8日星期三
民主乎, 放任乎, 西方國家是否可以任意上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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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及那些僑居楓葉却只會釣魚、跳老舞,郵輪、食息行魔、只睇日月報及"高保"西報的港人,他們根本不屑去了解自己所居地方世情,郤對香港某些人搞三搞四所謂民主搖旗吶喊,反之對楓葉切混醬政事不聞不問,看看西方國家的遊行示威是怎樣的。
2019-09-17
筆者是一位長期生活在西方社會的華裔,最近也一直關注香港發生的事情。知道香港因為修改引渡條例而發生了大規模的示威遊行,造成很大社會後果,國際上也廣為關切。
遊行在西方社會裏很正常,是民主社會表達意見的一種方式。筆者在西方社會裏看慣了形形色色的遊行,也參加過多次當地的遊行。香港年輕人對政府修改法律用遊行的方式表達意見無可非議,是他們對政治有熱情、對社會有責任心的表現。
然而,一些示威者後來強行衝擊香港立法會大樓進行打砸,對立法會設施造成嚴重破壞,還有些示威者用毒性化學粉末及其他方式攻擊員警,將和平遊行變成破壞性的暴力,這是任何法制社會不能容忍的。反社會的暴力運動不僅自毀前途,妨礙他人生活,也會對香港未來的社會聲譽及經濟前景造成深遠的損害。
香港示威發生後,有些西方政客出於各自目的頻頻發聲干預,海外媒體也有各種帶有傾向性的報導。筆者與香港年輕一代的父輩同齡,又在西方社會生活了幾十年,根據現有的各種資訊現象觀察判斷,可以感到香港發生的事情及目前事態的發展遠比許多人認為的複雜,表像之下激流洶湧,已經大大超出香港這個彈丸之地的法律問題爭端,各方勢力暗中較量,香港已經成了國際博弈的前沿戰場。
此時此刻,許多正直有識之士為這些深陷漩渦中心的香港年輕人的所作所為、處境前程擔憂,也為香港的未來所擔憂。在此,作為一個海外年長同胞,希望與香港年輕人分享一些資訊資料,以及自己的觀察、分析及思考。
7月1日,暴徒衝擊香港立法會。那些高調支持暴力示威的人到底有多少真心?
有些年輕人可能認為香港的情形讓人不滿意,要用自己的行動讓香港變得更好。也有人認為,西方有民主博愛,西方政客真心關愛香港人福祉。假如我在香港有事,西方政客會真心相助。因此我可以毫無顧忌地在香港違法鬧事以引起注意。
我也看到有一些外媒提到,有些海外官方或非官方機構答應為遊行中的主要成員提供獎學金,或者頒發外國居留簽證,就像“占中”有功的黃姓學生所得到的那樣。對此我不得不說,有這個想法的年輕人,可能你對當下西方社會民情很不了解。
就算哪個政客在聚光燈下,為了自己的政治目的,腦袋一拍說幫你解決身份、工作或獎學金,他是否真的有這個能力?或者就算他能辦到,最終他們國內的那些民粹主義、種族優先思想的保守社會勢力,就能答應了?
根據西方媒體報導的數據,這次參與遊行的香港人超過百萬,且不說這個數字是否準確,就算按香港警方提供的遊行人數大概20多萬人,筆者很想知道,哪一個西方政府有興趣為所有這些優良民眾(而不是挑幾個領頭的)公平地提供在他們國家的居留權,或為這些年輕人提供有利於他們前途生計的工作機會?
幾年前,歐洲出於人道主義對湧入的戰爭難民稍微開了一下門,結果全歐怨聲載道,德國總理默克爾因此從權力峰巔向下滑坡,而一向以仁慈著稱的英國為了拒收移民,不惜一切代價包括國內撕裂而要求脫歐,紳士風度蕩然無存。
在美國優先的口號下,美國總統特朗普執意勞民傷財修築幾千公里的邊境牆,只是為了阻擋手無寸鐵的求生移民進入,與他們平時宣稱的大同、仁慈、博愛、平等大相徑庭。
此前,多家港媒報導稱,有約30名港獨人士為逃避法律責任,逃到臺灣“求庇護”,甚至為延長居留而向臺灣院校申請入學。但此後有些從香港移居臺灣的“雙獨”分子抱怨,臺當局處理香港示威者來臺居留一事態度消極。有律師指出,這批人申請延長居留時會有技術困難,無法向臺灣方面證明自己衝擊過立法會,因為當時都戴著口罩。不知道有多少香港年輕人看到這則報導,看到後還會寄希望於那些口稱支持遊行的人嗎?
西方民主國家會絕對放任遊行示威嗎?
這個世界上什麼事情都有個度,超出合理的度,事情往往走向反面。筆者一直生活在西方民主社會,知道西方提倡自由,然而,從來沒有絕對的自由。民主是在規矩之下的公平約束,人權的前提是尊重其他人的人權,自由的界限是不妨礙其他人的自由。
這次香港事件,不少人高舉“遊行自由”旗幟,那就不妨讓我們看看西方民主國家是怎樣管理監督遊行示威的。
2017年9月18日,聖路易斯市示威者與防暴員警衝突
在英國,和平遊行不能阻塞街道和無視別人的權力;遊行示威都不准攜帶武器,員警部門可根據遊行允許的時間、地點、路線,在認為有可能引起嚴重的社會擾亂時,採取措施。若違反禁令或煽動參加這種遊行的可以依法判罪。
在日本,計畫遊行示威舉行日的72小時以前,組織者要向舉行活動經過地區的管區員警署提出申請,上面必須寫明主辦者的地址、姓名、遊行日期、路線、場所及其略圖、參加人數等。如有可能引起嚴重的社會擾亂時,員警總監可以取消遊行。
在美國、法國、聯邦德國及葡萄牙等國家,要在公路上游行都要事先申請,在得到政府許可的條件下方可示威。遊行時不可影響商店的正常營業,不可影響正常的交通,不影響人民正常的生活方式等等。甚至對遊行中宗教團體、政治組織使用的卡車和擴音設備也有詳細而明確的規定。“遊行集會的自由”旨在和平守法的請願抗議,而非蓄意違法式抵制抗命。明知故犯,蓄意霸佔公共場所、交通要道或拒離行動,將受逮捕、拘留、判刑等等法律制裁。
筆者曾在自己所在的西方國家組織過一場數千人的公共聚會,在這裏與大家分享一下。記得當我第一次聯繫有關部門時,負責官員在決定我們是否有資格申請場地組織活動之前問了許多問題,包括活動的宗旨、內容、人數、希望的地點、時間、時長、使用設備,甚至關注我所在組織的歷史及對我本人印象等等。
當他們基本瞭解了我們的目的、計畫後,作了內部討論、評估,認為可以考慮。於是約我做更為詳細的面談。幾番溝通下來,他們認為我們可以申請,於是給了我一份長達10多頁的申請書。
這個申請書裏的內容包括申請條件、活動批准合同、場地使用證書、風險管理、安全管理、保險、費用、押金、場地使用計畫、活動流程、廁所、停車、音響、廣告、招牌豎立、垃圾處理方案,如果現場飲食,是否有食品及酒水牌照,場地水電使用等等。另外還要確認是否用到焰火、直升機、降落傘、遊動食品車、熱氣球;是否會分發傳單,是否有動物,是否有瘋狂舞會,是否有未經授權的收費行為,是否對交通有影響,是否妨礙其他人使用公共設施。
總之,你必須如實報告他們認為一切有可能出問題的元素,然後再決定是否批准你的活動申請。如果我的申請中有任何地方不符合他們的條件要求,申請就會被拒。
我們於是組織了工作人員隊伍以保證活動按流程進行,配備了糾察隊來維持秩序,請了現場醫生,設置了走散兒童收容地。此外,我們還必須有員工工傷保險、志願者保險、2,000萬的公共責任保險,以及保證所有活動人員安全的具體措施。
在整個審理過程中,負責的審理官一直對實際參加活動人數很敏感,幾次強調要我一定確認人數。有一次我報的數字與上一次稍有不統一,他就表示非常擔心,告訴我如果現場參與人員明顯增多,現場監管人員有權叫停活動。
有一件事我沒有想到但必須做的是,我必須給場地周圍的商家及居民寫一封信通報我們的活動簡要,並被要求自己上門將這封信送達周圍每一家,以確認沒有來自周圍居民的反對聲音。如有人反對我們要協調達成共識。
另外一個插曲是我們籌備過程中得到了各方祝詞,我們想現場增加一個大螢幕電視以展示這些視頻及文字資訊。申請遞上去後審理官打電話告訴我,他已經與內部有關方面商討後決定不能批准我們放置大螢幕。因為放置大螢幕會將這個活動的性質變成一個高度宣傳性的活動,這會徒然增加許多不可控因素。我問是否有機會變通一下,他回答一點機會也沒有。最後我們只好放棄這個念頭。
最終我們的申請得到了批准。但是有關部門還是派了一個官員在活動當天現場監視整個活動過程,如果我們沒有按照合同許諾的條件做,該監管員有權隨時叫停整個活動。
活動當天,我比現場籌備工作人員稍微晚到一點。監管員一見到我就很不高興地告訴我,現場佈置場地的工作人員已經兩次不經她的許可把車子開進場地,假如她再看到一次,就叫停活動。我連忙向她致歉並並且馬上採取措施,派人守住進口,任何車輛不能進入以保證不再發生這種情況。
還有一次監管員告訴我,眾多的人流把我們預留給防火警或意外事件時疏散用的公共通道堵住了,我們馬上派了兩個人在那裏守住保持通道暢通,要不又有活動被叫停的風險了。
然而對照這次香港遊行,西方政客和媒體往往採用雙重標準,你能想像西方政府包括英國人容忍有人衝擊他們的立法機關嗎?如果他們不能容忍,為什麼又能容忍甚至支持有人在香港這麼做?
7月28日,香港極端示威者多處縱火
英國是香港的救世主嗎?這裏還是要說說英國的態度。香港事件發生後,有些英國政客,包括前外交大臣亨特及末代港督彭定康都站出來干預。我們不用猜測他們的動機心態,但是不妨回顧一下歷史事實。
香港如何成為英國的殖民地?最近,觀察者網專欄作者羅思義的一則視頻流傳的很廣,在視頻中,羅思義講到:1841年,為了迫使中國進口鴉片,英國發動了一場戰爭,英國在第一次鴉片戰爭中獲勝後將香港據為殖民地。1860年,第二次鴉片戰爭後,九龍也被納入英國控制範圍,1898年,新界也成為“租界”,租期長達99年。
英國侵佔香港和發起的鴉片戰爭開啟了中國一個多世紀遭受外國列強侵略的歷史,給中國人民帶來的傷害眾所周知:英國人強行在中國傾銷鴉片帶來的鴉片成癮使數億中國人遭受痛苦,導致至少一億中國人死於非命,英國卻借此大發其財。
羅思義表示,侵佔香港是我的祖國英國歷史上犯下的罪過之一,二十年前的今天,英國將香港主權交還給中國,意味著英國對中國所犯罪行的糾正和自我救贖。
香港回歸中國,屬於中國主權已經20多年了,按理說,已經沒有那個昔日權傾一時的末代港督彭定康什麼事了,然而他卻耐不住寂寞經常積極捲入香港事件。彭先生內心的落差及不平可以理解,但我們不妨問問這位以香港民主、人權與自由“守護者”自居的前港督,您是香港人民民主選舉產生的嗎?
我們再來看看那些標榜民主正義的紳士們當年是如何對待香港人民的:
英國對香港的統治持續了150多年。在此期間的大部分時間,英國採用英國精英和精心挑選的少數中國富人的種族主義制度來管理香港,從未允許香港民眾選舉香港總督。
他們在香港實施間離策略,引導一些本地社會階層認為自己優越於香港平民或中國內地人,一如在愛爾蘭,新教徒受到教唆看不起占多數人口的天主教徒的情形;這種有意製造出的香港與母國之間隔閡,帶來的結果是這些精英對內地的敵視情結。實情是英國人一直歧視香港人,也沒有給香港人應有的人權民主。
1967年因貧困和腐敗而引發的那場暴亂(史稱“六七暴動”)中,港英政府的鎮壓導致大量抗議者被捕,其中20多名示威者喪身,832人受傷,1936人被捕。中文媒體也被實行嚴格審查。
英國統治期內,香港還曾有一段長達55年宵禁時期。那些港英時期居住香港的老人們曾告訴筆者他們的親身經歷:那個時候,如果幾個人在街上聚在一起就會被看不慣的員警不由分說地棒打驅散,有些地方及地區甚至不准華人進入。除了歷屆港督均由英國政府指派,老百姓沒有選舉權外,司法不獨立,沒有終審權,終審權屬於英國樞密院司法委員會。香港的年輕人們沒有港英統治的親身感受,但可以問問自己的父母或爺爺奶奶,這些情況是否屬實。
香港的未來,在於我們自己而不是外人
筆者與許多國家的海外華人聊天談起,他們當中大多數人對香港的事情比較憂慮。很多海外民間華人團體發佈公開聲明,表達他們對香港現狀的關注及看法。為什麼這些長期生活在西方國家的華人,他們的看法、想法與香港的年輕人不一樣?世界上的事情不能只看表面,這些華人親身經歷感悟西方社會,他們能更多、更深地透過表像瞭解其中的核心及本質。
當年香港回歸中國時,西方政客們危言聳聽的說法,引起香港民眾人心不安恐懼,大批人選擇移民海外。然而不久之後,又有多少人悄悄回到香港,至今還在慶倖因為重新回到香港而抓住了各種大好機會發財成功。
有香港學生可能說我與內地當局沒有關係。讓我們看看大家熟知的美籍華人趙小蘭,她在當地功成名就,身居高位,還是經常因為她的出生起源及膚色,屢屢被人懷疑其忠誠度。
這次香港的示威過程中有些人要求西方政府進行干預,有些人要求香港回到英國統治,有人在中國主權領土內打昔日港英旗幟,更有甚者破壞駐港辦事處的國旗國徽。而有些外國政客對香港暴力行為發出支持鼓勵的聲音信號,有些外國機構則在暗地裏扮演十分積極的角色。
然而在西方,沒有一個國家的法律會容忍踐踏其主權及領土完整的行為。西方國家也不允許外國人或政府影響干涉本國內部事務或政治運作。
美國與澳大利亞最近都制定了《外國干涉法》來強化國家安全。在澳大利亞,根據新的《外國干涉法》,連被動接收有礙國家安全的資訊都是違法的。
2014年,大英帝國的蘇格蘭鬧獨立,時任首相卡梅倫發表了一封公開信,聲色淚下地呼籲英國民眾一起努力維護大英帝國的國家統一及領土完整。
對於涉及英國主權的內部紛爭,筆者當時沒有聽說那個現任的或卸任的中國高官站出來支持蘇格蘭獨立,意圖干涉破壞大英帝國的完整統一。同樣筆者也希望亨特、彭定康等做一個有教養及高尚情操的紳士應該做的,以愛護自己國家的方式尊重其他國家的主權。
筆者倒想請教彭定康、亨特等人,如果香港曠日持久的暴力事件發生在倫敦市中心阻斷交通,如果衝擊立法委及襲擊員警的事情發生在當年大英帝國治下的香港,先生們,您還是非常淡定地無動於衷或幸災樂禍地大加讚美嗎?
我不知道參與遊行的年輕人有沒有認真研讀過引渡條例的具體內容。香港不是第一次簽訂這樣的引渡條例,也不是世界上第一個簽訂這種法律條例的國家或地區,中國也與世界上許多國家包括多個西方發達國家簽訂引渡條例。相信香港政府的出發點是為其管轄地區的人民生活在更加安全的社會環境裏。有人恐慌害怕這個修改條例有他們的原因及利益,他們自己不便出面,當然挑起事端攪渾水,讓那些無辜的人表達他們的意思,其手段更為高明。
希望那些衝在前面,賭上自己前途及香港未來的年輕人冷靜想一下,香港的穩定安全對誰有好處?這個條例修改對沒有犯罪的守法公民有什麼損害?引渡條例到底觸動誰的利益?難不成香港成為世界諜報機構較量的舞臺,顏色革命廝殺的戰場,以及國際重大及危險犯罪分子滋生逍遙的天堂,讓你與你的家人天天生活在潛在的危險之中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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