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BNO申請為英國公民待價的計算,很平宜,只需五百萬港幣而已!
7月1日,在香港國安法正式實施後,英國首相約翰遜在國會發言時表示,英方將向30萬BNO持有人和近300萬符合資質持有BNO的港人提供“5+1”升級方案,即讓BNO持有人享5年有限居留許可,之後可申請定居,繼而再定居滿1年後可申請做英國公民。
此舉引發了熱烈討論,PRC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在7月2日回應中指出:所有香港的中國同胞,包括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護照)者,都是中國公民。香港回歸前,英方曾明確承諾不給予BNO旅行證件持有者在英居留權。英方無視中方嚴正立場,執意改變政策,為有關人員在英居留和入籍提供路徑,嚴重違背自身承諾,嚴重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
這個BNO是怎麼來的?BNO全稱“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ritishNational (Overseas) Passport”,是英國與中國簽署《中英聯合聲明》確認移交香港主權後,通過《1985年香港法案》制定的一種英國“身份”。只有在1997年主權移交前,通過出生或登記而與香港有聯繫的人方可取得BNO身份,而有關登記已經在1997年主權移交後永久結束。
據英國駐香港總領事館表示,目前共有約35萬人擁有BNO護照,但估計實際有260萬人有資格擁有這種護照,但他們無法將這一身份轉移給子女。
在部分戀殖的港人那裏,BNO表面看似光鮮,實際上不過就是一種旅行證件,目前可入境英國停留6個月,持有人不能享受英國公民福利待遇。
但是,讓人啼笑皆非的是,香港不少“黃絲”認不清這一點,還把自己手裏的BNO護照當成“護身符”,妄圖藉此在香港享受“超國民待遇”。日前,在香港沙田新城市廣場的非法集會中,有一位戴黑色口罩的年輕女子在和防暴員警對峙時,竟高舉BNO護照要求享受“超國民待遇”。
持有BNO護照別說享有什麼“超國民地位”了,甚至還會陷入尷尬境地。還記得疫情期間滯留秘魯的那波港人嗎?當時秘魯宣佈封國,這些港人不得不滯留秘魯。在中國駐秘魯大使館的協調之下,香港特區政府派專機接這些港人回家。尷尬的是,只有持有中國護照的,才被允許出境回國,但持有BNO護照的港人則需要有英國大使館的同意才能走。但英國大使館壓根不樂意管,直接導致持BNO護照的8個香港人,沒有資格乘坐包機,繼續滯留秘魯。
對BNO態度的180度轉變源於政治操弄!香港多年來也有不少人要求英方加大對BNO的權利,但過去英方並未積極回應,而是引用一份2007年由時任檢察總長彼得·戈登史密斯撰寫的檢討報告稱,若讓BNO持有人自動取得居英權將違反《中英聯合聲明》。
2019年9月,有港人在英國政府網站發起爭取BNO可獲居英權的連署後獲得逾10萬人支持,英方按照要求作出回應,答案也是以同一理由拒絕,並指無意修訂法律。要知道,英政府的移民政策向來是敏感議題,已是日落國家的英國本地人非常排斥外來人搶工作、搶資源,英國2016年通過脫歐公投,其中一個重要原因也是對移民不滿。出於政治操弄和遏制中國的考量,2020年2月,英國外長多米尼克·拉布公開表態“反水”,稱有關“BNO有居英權會違反中英聯合聲明”的說法並非他的意見,他反而認為政府可以加大BNO的居留權利,然後到了今年5月,香港國安法即將出臺時,他在5月底首次公開表明,準備以加大BNO權利回應中國的立法舉動。
從5月底到7月,英方籌備的“BNO升級”計畫不斷翻新,在5月底、6月初時,英方講述的初步方案是加長持證港人逗留英國期限,從半年延至一年,期間享有“工作權”。然後可以申請續期,意味跳過申請門檻頗高的工作簽證,以此為BNO持有人申請成為英國公民提供途徑。那麼這個留英並可申請為英國公民的BNO到底香不香?
港媒一篇名為《4口家6年開支至少485萬港元》道出了在英國的生活成本。
以下為相關生活開支分類:
一、居住:24萬港元每年。倫敦周邊地區租房,每月港幣1.16萬左右。若4人住的3居租金約2萬元,一年就要港幣約24萬元。
二、飲食:9.3萬港元每年。倫敦食物很貴,若自己做飯1人每月約1900港幣,若是一家4人則約9.3萬元。
三、市內交通:7萬港元每年。有網站推算,假設每日來回一次,每年4人家庭所需交通費折合約港幣7萬元。
四、生活雜費:4萬港元每年。倫敦的水電煤等雜費、電話、網路等費用加起來,一年就要港幣約4萬元。
五、子女學費:34萬港元每年。持BNO居住的孩子如在6年的居留期中不能享用公共教育,讀私立的話,每學期學費折合1個孩子約17萬港幣,兩個孩子就要港幣34萬元。
六、醫療服務:2.5萬元每年。如按目前移民保健費用,在未入英籍前,每人一年收費約港幣6250元,4人家庭每年便要2.5萬元。按以上計算,港人一家四口通過BNO遷居英國,一年基本開支便要港幣80.8萬元,6年下來便要近485萬。這些還沒加入日用品等其他開支。
而工資方面,英國當地官方統計,英國收入最高的倫敦平均年薪3,7804英鎊,約合港幣36.6萬元左右。所以說,口頭上令人興奮的居英權,也沒那麼香!
此外,跟萍果同源的反中反港反華傳媒《立場新聞》最近刊登了一篇文章,對於BNO,這次竟然破天荒的從另一個角度作出了不同以往的理性分析。
文中指出,英國現正面對房屋危機,由於房價和租金難以負擔,分租共住的情況非常普遍,20至34歲仍與父母同住的人超過一百萬,甚至出現因負擔不起房租離婚後仍然需要同居的情況。如讓持證BNO港人聚英逗留,一時間引來大量住屋需求的話,結果只會導致樓價和租金同步攀升,令房屋危機雪上加霜。還有現在英國受疫情打擊,經濟大受影響,5 月份領取失業救濟人數已近300萬,零售業也削減超過1萬份工作,部份企業甚至宣佈這些職位會永遠取消。決定移民英國的 BNO 人士,在英國面臨經濟寒冬的情況下,能否找到工作仍是未知之數。就算是以上事例都不是持BNO的港人在乎的,假設此時此刻的BNO持有者可申請為英國公民,真的就可以大大方方做一名英國公民嗎?英國階級固化嚴重,至今仍有皇室存在,曾被殖民的港人到了英國能夠被正眼看待?已經在疫情下崩塌的西方世界的“自由、民主、人權”,這些都是用來欺騙、粉飾和攻擊他國的輿論武器罷了。明眼人都知道,美國非裔用200年時間尚且得不到美國的平權,黑人及華人是從甚麼時代才有所謂公民權,那些人知道嗎? 是六零年代,二戰及韓戰之後呀!
你否認自己是中國人是你自己說了算,可是,在任何國家及地方,你祖上以至你妳父母傳及你妳的面孔、頭髮、血液却不跟你妳認同,外人一眼見到你妳就确認你妳是“中國人”你妳逃不了; 在極度傲慢、偏見、種族歧視的西方世界你妳肯定就能分分鐘被平等看待?
如果是這樣認為,那BNO持有者就有點異想天開了!
回顧歷史,英國自1841年殖民香港後,實行高度集權的政治體制。28任英國殖民下的香港最高行政長官港督,都是英國女王任命委派的,從來不會徵求港人意見。港督集行政、立法、軍事大權於一身,無須向港民負責,實質上實行的就是獨裁統治。那時,占香港人口98%的華人長期不能享有平等的公民權和參政權。
倘若真的懷念殖民生活 (真不明白,這些在港英時間生活的人都喝了孟婆湯嗎? 港英時期好過今天? 奇!),那麼沒有人會攔著你去接受挑戰(或:屈辱)!
我們不養白眼狼和漢奸。去英國放毒並享受英國的群體免疫,或許能夠讓這些人真的強大起來,至少有一副可以免疫的金身……
只是持BNO者到英國後,再遇到類似滯留秘魯的那種情況時,請有點骨氣,千萬不要向中國大使館求助,找英女王吧,看他們究竟會不會管你!
3 則留言:
寄望於英國這個賊阿爸,真是好膚淺 ! 看看黃秋生的英國駐港官員的英國爸爸,一離開香港回到英國,即反面無情,拋妾棄子了,任得黃秋生母子在港自生自滅。
英國在鴉片戰爭中打敗了清朝,逼清廷割讓香港,和強行租借九龍界限街以北99年。這個是賊阿爸,港人竟然要認賊作父。
97前港人逼爆玻璃爭領BNO,我沒有跟風,一心等回歸後領取特區護照。
這二天觀察,國安法都沒有什麼效用, 港府鵪鶉已經成為習慣! 再看傷港電台, 當中央及港府是儍的, 繼續反中反港攬炒, 無奈及無言!
今年的暴亂事件,比之去年是輕量級。至於群毆襲警的人,大多數都是因為仇視港警的薪水高,福利好 !
如果拉了他們去囚個3、5、7年,看看有沒有效用 ? 走著瞧吧。
如果連國安法也是雷聲大,雨點小,豈不是笑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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