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9日星期二

蠢人做蠢事, 迫死自己, 害人終害己,盲目自大, 心胸狹隘,衰收尾!



老安前語:香港回歸後,擺脫一百幾十年的英尊華卑的不民主及歧視性殖民主義不公義的管治,香港逐漸走向本地自我管治的模式,還有自己選舉區及立法局代議人的制度,選舉制度有不少形式,各有各的優點及缺點,各種學術也有各種討論點,並無一完全共識,香港的功能組別是間選或功能組別的直選產生,這制度亦有它的好處,制衡了民粹或獨大勢力的操縱,本身是沒落愛爾蘭政棍,末代港督彭定康及陳方安生為了阻礙、阻截共黨的操控及港共的壟斷議會"陰謀”之一,連他及她都不能想到最後結果反是窒礙了泛民及反動派在議會的奪權,後悔莫及。香港二十多年把港英時期的社福滯後改善了,成為世界上福利較完善及齊備國家或地方之一,醫療系統亦是世界前列,而政府效率方面,更是世界首屈一指,而人民的自由,包括言論自由竟是世界前三名,這是各國學術機構的評議,可是,就是一班高知, 一班讀書不成三大害的學者、教授、傳播中人、法律人士為了本身的表面或潛在利益,不斷潑出污水,不斷抺黑,不斷炒作,不斷公宣, 竟是把香港堆砌成不堪的一個所謂”民不聊生”,”專制黑暗”的地方,”擘大雙眼賴尿",更加利用香港的接近”無皇管而放任”姑息"的環境,搞去中國化,去中華文化化"的自殘環境,最後逼迫至中央政府出手撥亂反正,要加强依法治港,甚至有機會令到香港2047之後結束一國兩制的寛厚待遇,其愚若此,而還未能自覺,誰之錯!

轉貼下文:
香港政府6月8日舉行《基本法》發表30周年網路研討會,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在研討會上直言香港目前的主要問題是政治問題,中央出手設立港區國安法是反對派和激進勢力所逼。

對此,香港資深大律師、香港行政會議成員、香港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湯家驊發表網文回應:“香港若不走出政治困局,憑什麼要求國家於2047後延續‘一國兩製’?為了國家,為了下一代,我們還要繼續選擇浮沉於夢海嗎?”

湯家驊早前接受采訪時表示,今天的香港立國安法有非常嚴峻的迫切性,加上短期內香港政府難以完成就《基本法》 第二十三條立法的憲製責任,中央成為香港立法是形勢所逼。

不過此番說法引來不少前公民黨黨友不滿,公民黨主席梁家傑撰文,“質問”湯家驊對港區國安法的立場。

針對這些聲音,湯家驊在接受深圳衛視及直新聞記者秦玥專訪時說,他個人的政治理念一直沒有變過,就是要在“一國兩製”的前提下、爭取香港的民主,保障香港的核心價值。而今天的情況已和多年前的香港完全不同,過去的一年,香港不斷發生令人發指的暴力行為,“港獨”屢衝底線,而“泛民”依賴、慫恿暴力,而這些行徑已經違背了“一國兩製”的初心。他認為,今天訂立涉港國安法的確有迫切性。

湯家驊的政治和法律生涯頗有傳奇性,英國寒窗苦讀歸來,長期從事法律工作,1990年獲委任為禦用大律師,1999年至2001年曾任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2004年至2015年他代表公民黨出任香港立法會議員,其後因政治理念不同而退黨,另組建“民主思路”。近幾年來湯家驊多次率團訪問北京,他主張“泛民”應該多與中央溝通、對話。此外湯家驊多次表態反對暴力,批評泛民用攬炒手段,依賴暴力圖謀政治利益。

而廣大香港市民包括記者在內開始熟知湯家驊,其實是因為早在1974年轟動一時的跑馬地“紙盒藏屍案”,當時湯家驊臨時受命,初審擔任被告歐陽炳強的上訴辯護律師。自從那以後,他再也沒有接過刑事案件。訪談前聊天時我們再度談及這起奇案,湯家驊說:這宗案件一直烙在他的心裏,而且,這宗案件讓他知道,永遠不要低估人性的複雜。

(注:“紙盒藏屍案”是香港一宗於1974年12月17日早上揭發的謀殺案件,死者卞玉英被發現祼屍在跑馬地一電視機紙盒。被告歐陽炳強二十多年一直自稱無辜,1975年11月被裁定謀殺罪名成立,按例判處死刑,但由於英國已廢除死刑,因此當時港督特赦為囚禁終身,2002年歐陽炳強獲假釋出獄。)

以下為專訪實錄。

湯家驊接受深圳衛視&直新聞駐港記者秦玥專訪

秦玥:如何看待香港立法會“泛民”議員拉布鬧劇?

湯家驊:我在電視上看到,反對派議員這一係列的行為讓立法會蒙羞,貽笑世界。反對派要反對一個條例我是理解的,但不應該用這種粗暴、暴力的行為,而且大家知道這行為也影響不了投票的結果,那你為什麼還要這麼做呢?相當令人失望。至於會不會釀成刑事行為,其實最近上訴庭剛剛在上個星期判了梁國雄案,在那個案件中,上訴庭說得很清楚,議員有機會犯下藐視立法會的罪行,這個藐視立法會的罪行就是讓立法會蒙羞,我剛剛提到的,或者做一些事影響到了立法會的莊嚴。另外據我所知,當時的過程是讓立法會的議程暫停了幾個小時的,根據“權力及特權法”,如果刻意阻礙或妨礙立法會的立法程序,也都是刑事罪行。所以我覺得從“藐視立法會”和“阻礙立法會運作”這兩方面,都可能會涉及刑事行為。

當然如果這些行為還造成對別人的傷害,據我所知其中有一位立法會議員當場嘔吐被送去了醫院,這樣也可能幹犯到其他的刑事行為。所以我希望這些議員要自重一些。反對是可以的,也可以代表一些反對人士去發聲,但千萬不要用一些不法的行為去表達。

立法會工作人員在現場處理“泛民”議員投擲的惡臭物體

秦玥:現在您怎麼看這些民主派議員的表現?

湯家驊:當初我從政的時候,我花了很多努力和時間說服我的同僚創立公民黨,當時創立公民黨時候,我自己的政治意識是很強烈的,我也將我的政治理念寫在了黨綱裏,我一貫的看法就是,在香港爭取民主是要在“一國兩製”以及《基本法》之下,然後才有成功的機會。(您當時的理念是這麼想的嗎?)當時是的,就是因為這個理念我才創黨,而且這個理念是寫在了黨綱裏面。從事政治必須要考慮政治的成果的。如果從政永遠不去思考如何達到政治成果,拖拖拉拉,一拖就拖了十幾年,到了今天一事無成甚至沒有任何成果給外界看的話,其實從政就是失敗的。

當年我毅然退出公民黨、同時辭去立法會議員職務,就是因為我覺得自己在立法會爭取香港在“一國兩製”之下的民主毫無表現,所以我覺得應該要辭去在立法會內的職務,這是政治的擔當。但你看無論是公民黨還是民主派,在過去十幾年裏,其實我看不到有任何的爭取過,也沒有任何成果能讓香港人看得到。如果是這樣的話,是不是要重新檢視一下自己的策略和表現呢?你不去檢視的話,而是將自己的行為和行動升級,依賴、慫恿暴力,其實是達不到任何的目的。

所以我對於現在的民主派相當地失望,特別是對現在的公民黨更加失望。因為當年大家所同意的黨綱,現在已經改到面目全非。以前的政治理念不再存在,但我自己依然相信,在“一國兩製”之下,應該繼續爭取香港應有的民主,保障我們的核心價值。這由始至終都是我個人的政治理念,從沒改變過。

隻不過有人,當時和我一起出來的人,現在依賴暴力,而不是利用溝通和對話來達到目的,這個是他們改變了,我沒辦法。

秦玥:不過有些當時和您一起出來的人現在出來說是您變了,說您當時是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和第四十五條關注組成員,但是現在卻支持港區國安法立法。

湯家驊:我覺得這個說法完全是顛倒是非。因為2003年的時候,依我的理解,並不是所有人都反對二十三條立法的,當時的香港沒有“港獨”、沒有暴力,多數人認為沒有迫切性就二十三條立法。而當年二十三條的版本確實有很多地方讓人覺得是可以改善的。所以當時我的訴求不是要停止立法,而是想用“白紙草案”谘詢後立法,而不是用當時的“藍紙草案”谘詢後立法,這是一個立法程序的分別。當時主要的關注點是“谘詢”,因為沒有迫切性,所以可以多聽聽香港市民的意見。今天和當年的情況是完全不同的,今天訂立涉港國安法的確有迫切性。在過去的一年多,香港不斷發生令人發指的暴力行為,甚至有平民死傷。而今天的香港,也有人搖著英國國旗、美國國旗,要“光復香港”。“光復香港”這個詞很明顯,意思是要推翻“一國兩製”,試圖想成立一個政治獨立體,在這個情況下,國家安全即時受到嚴重威脅。

很不幸的是,立法會同時也失去了立法的功能,大家有目共睹,過去七個多月立法會停擺了立法工作。就算是在不久的將來,我們也看不到立法會能恢複全面、正常的立法功能。所以短期內,你是完全看不到二十三條能立法的。一方面我們有非常嚴峻的迫切性,另一方面立法會又沒有立法功能可以就二十三條立法,在這個情況下,中央提出要為香港立法,我認為是形勢所逼,我們要接受。我會盡我最大努力,希望這個港區國安法的立法讓廣大香港人可以接受。

國安法立法的關鍵點不在於立法的本身、或者是由誰來立法;關鍵點是在於保障國家安全和維持香港“一國兩製”的司法製度、普通法製度之間,該如何找到一個合適的平衡點。透過立法,我希望不會改變香港“一國兩製”的法製。在這一方面,大家都應該努力。所以有人說我當年反對二十三條立法、今天卻支持港區國安法立法,我認為是一個本末倒置的說法。

(注:“白紙草案”一詞源於港英殖民時期,用於征集意見的谘詢文件以白紙印製,故稱“白紙草案”;經過修訂後再刊印的草擬的條例草案,由於是以藍紙印製,故稱“藍紙草案”。)

秦玥:涉港國安立法此刻正在緊鑼密鼓地進行中,您如何展望它將帶來的新氣象,能為整體香港社會長治久安起到什麼作用?

湯家驊:首先,我們要理解,如果是縱火,在香港是終身監禁,是非常嚴重的罪行。但是當有人扔汽油彈的時候就未必是以縱火名義告他,而是以“在非法集結中涉及扔汽油彈”的罪名起訴。因此法官的定罪很不同。同時大家要明白,很多新聞中報道的“警察拉人,法官放人”,多數是發生在裁判司的層面,裁判司在司法係統裏是最低的一層。如果將來通過港區國安法,所涉及的罪行是非常嚴重的罪行。舉例說,我們現在的刑事罪行條例裏面有關叛國的罪行,最嚴重的是終身監禁,和謀殺一樣。所以國安法通過後,所涉及的罪行最起碼都是區域法院以上來審判,大部分應該去到高等法院審。我相信在裁判司手上審判的機會是相當低的,所以這方面不需要擔心。

至於刑罰方面,在全世界各個地方關於國安法的刑罰都是高的,因為影響到國家安全非常的嚴重,不是影響個人安全這麼簡單,刑罰很高。你剛才說到在美國扔汽油彈刑點很高,可能是因為犯罪的背景不同,但觀感上確實會令人感覺很詫異,為何香港扔汽油彈“從輕發落”?

我覺得一方面從控罪原因有關,也和當時的環境有關。但無論如何都好,當這條國安法通過以後,我相信亂象將會少很多。

秦玥:香港這些年來社會高度政治化、分化的情況下,香港理性多元聲音是否原來越少?未來如何發出理性聲音?

湯家驊:在社會極度分化、政治極度對立的情況下,“中間派”的聲音相比過去的確是少了。加上大家對何為“中間派”有相當大的誤解。我不止一次說,“中間派”不是一個合適的用詞。當年我退出公民黨的時候,倡議“第三條”路。中間派給人一個誤解是兩極之中找一個點,取中間就是中間派,我所倡議的不是這樣,我希望對於每個重要的議題都能做出一個適當的平衡。找到一個平衡點。因為很多矛盾的產生是因為兩極化。其實中間是否可以找到一個兩端都可以接受的平衡點呢?這個平衡點可能未必是在中間。一個理性、溫和的政治理念應該在任何社會都有成長的空間。其實大部分香港人都是中間派,隻不過在兩極對立的情況下,他必須要選擇其中一邊,讓中間派表面看上去沒什麼發展空間。

我倡議的,是在兩極的極端情況下多找一些合適的平衡點。就國安法立法過程,社會有不少溫和、理性的聲音也出來了,覺得需要立法。而這些理性的發言人,很多人說他們是建製派,我就不去評論了,去定義誰是建製派還是民主派,其實沒什麼大的意義。

秦玥:您之前是大律師公會主席,律師、法官應該是客觀獨立的,怎麼看大律師公會近期發的聲明?

湯家驊:其實大家都看得到,如今的大律師公會傾向政治化,每次發的聲明看得出,政治化立場發聲大於從專業角度發表意見。在政治兩極化的香港,其實也不是什麼奇怪的事。每個人都有政治立場,只不過有人用政治立場去影響他專業的觀點,而有的人是一直堅持他專業的觀點,不受政治觀點影響。這兩種人都有。我不會過於從標簽的角度來看,不會因為大律師公會的聲明就一定對還是不對,我會仔細看他們發的聲明內容是否有道理,究竟這個聲明是否值得我去接受,不會因為是大律師公會發的聲明就一定對,所以就不用看內容了。我覺得這不是一個理性社會所應該持有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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