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6日星期四

"今天,你不能保障一個普通市民生活的權利, 那麼明天,你又怎能保障一個普通市民的應有權利?" 對佔中分子的質問!

 看一篇闗於美國反英獨立的故事,有一段是這樣說的!

~~~就這樣,波士頓最優秀的律師、未來美國的第二位總統,站到了法庭上,
為“人民公敵”英國兵辯護。約翰•亞當斯就是沖著兩個字去的:公平。
他要告訴人們,革命的目的究竟是什麼,革命的理想應該是什麼樣的。
"今天,你不能保障一個普通士兵的權利,
那麼明天,你又怎能保障一個普通公民的權利?"
一個被激烈的情緒控制的社會只會給人民帶來災難。
約翰•亞當斯的辯護水準那是沒的說,他還是老規矩:
一切用事實說話。外面嚷嚷得再厲害,無憑無據就甭想定罪。
在辯護中,他說出了下面這段著名的話:“事實是很固執的東西,無論我們的願望、
直覺、情感是什麼,它都無法改變。”亞當斯通過人證物證把事情搞了個水落石出,
讓一心想把英國兵往死裏整的波士頓人無話可說。最後~~~~

今時今日的香港,所有傳媒,社運人士,口水佬,電台及電視台,包括出緊政府糧的都只有一種聲音,也只容許一種聲音,就是在教育界,連幼兒教學一樣,只容許一種聲音.

當有人提出"異議"或"比較"務實"的聲音時,一就是不能出現,二是被包圍,被抺黑,被戴帽子!

有人不單是一面倒的不聽其他人意見,還要利用"互聯網","朋輩社交壓力",同學圈子壓力","同事圈子壓力"(其實是欺凌的一種!),這樣,他們口中的所謂"民主"究竟是什麼樣的"民主"???

他們口中所謂追求"法治"是什麼?是他們自己意趣,意味,樂趣,偶然,隨意的法???這樣的是法嗎?

他們口口聲聲打拚是為了其他市民的前景,可是是那一個市民授權授意給他們做代表?這是不是等同強奸!

又他們不是去打擊"應該"打擊抗議的地方,而是要把一般市民賴以維生,上學,工作,娛樂,合家歡的地方,是合情合理嗎???

什麼是選舉?他們所要求的正好是不公平的選舉,是要製造他們圍內人一定能選出的選舉, 這是真普選嗎???

很奇怪,一些上了年紀,在殖民地時期走過來的大哥大姐們,他她們竟會隨著這些"不民主"的"偽民主"人士的魔笛起舞,真不明白!

香港的就業率全球最高,醫療系統全世界少有的好(起碼比楓葉好!),政府效率全世界最好!(我的感受!),生活最自由,政府只是跛腳鴨,選舉亦沒有"有證據"的舞弊,究竟這些人想的是什麼!!!

是要無論如何搞死香港????

2017年的選舉,你列理由為什麼不是真普選? 

提名委員會是有進步空間,但不能"說"這不是普選!

四十天了,還未玩夠???
不同意我的,可列理由,但那些想用垃圾招數對我的,只能證明那些口中民主的原來是"文革"餘孽!

本來真的不想說,但陸陸續續揭露的都是非常醜陋,醜惡的!

金銅旺那些佔乜人的行為,如果這樣能夠叫做民主運動,天無眼了!!!


1 則留言:

wei-wei 說...

日曬雨淋, 長夜漫漫風吹雨打, 難為當值的警察呢!